辽宁沈阳,95岁的大爷玩电子设备十分灵活,突然家中断网,他接到维修点打来的电话,

龙哥看法 2025-01-12 22:48:07

辽宁沈阳,95岁的大爷玩电子设备十分灵活,突然家中断网,他接到维修点打来的电话,让他去续网费,他交了2406元,续了10年,交完费他才发现,有两年才到期。大爷心里不舒服了,续费到2037年才到期,他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说不定,他决定申请退费,却被告知,这个维修点他们不管退费这事。 (来源:新北方) 95岁的王大爷,眼不花,脑不乱,平时在家就喜欢捣鼓电脑,捣鼓电视,玩玩电子设备,消遣自己的晚年。 那天他像平时一样,在家里看电脑,突然断网了,王大爷的生活一下被打乱了,断了网,他都不知道要干什么。 当他想打电话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接到宽带维修点打来的电话,说断网了,要续费了。 王大爷之前交网费的时候一交就是好几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网费是什么时候到期的,既然对方说断网了,要交费了,他也没想那么多,就来到维修点,一下子就按要求,交了2403元,续了10年。 回到家之后,网也可以正常使用了,看到可以使用电脑了。王大爷心情突然又开朗起来。 他一开心,就看了看那张收据,一看就发现不对劲,那张单续费是到2037年的,也就是他交费的续的不是10年,而是12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又仔细看了看之前交费的情况,之前交费的明显就是到2027年才到期,然后这一次属于提前续费,所以10年期限的到期时间是2023年。 看到这个日期,王大爷就有些恼怒了,他今年都95岁了,到了2037年他都107岁了,到时候自己还能不能活着,都说不定呢,那些工作人员就让自己提前续费,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而且他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就是维修点的工作人员故意让他提前续费的。 想到这一点,王大爷心里很不舒服,明明还有两年才到期,却提前续费,如果自己一个不小心,百年了,就白续那2000多块钱了。 他越想越不舒服,决定找维修点的工作人员退费,然而当他找到工作人员,他们却表示,他们不管退费这件事情。 这下王大爷恼怒了,明明续费的时候,他们很热情,现在提到这件事,他们却理都不理。 王大爷越想越气,决定要回那2400多元。 于是王大爷找来了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到来,王大爷逻辑清晰,一五一十地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他说当时确实是断网了,他也确实以为自己家的宽带到期了,可实际上那是全区断网,并不是他一家人断网,这才导致他以为自己家的网到期了。 现在既然还有两年才到期,没有到续费的时间,所以他要求退费。 调解员也是将王大爷的诉求,和维修点的工作人员做了沟通,或许维修点的人也知道王大爷年龄大了,提前续费也不太妥当,他们表示可以退费。 王大爷的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但这件事也体现了一些问题。 1、大爷之所以续费,是他误以为自己家断网是到期了,这才去续费的,也就是如果他知道自己家网费还没有到期,那么他是不会续费的,所以他续费并不是他真实的意愿。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王大爷的真实意愿并不是想提前两年续费,那么维修点的工作人员就应当退还2000多元,因为他们之间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2、王大爷续费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维修点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说实情,这其实已经侵犯了王大爷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当王大爷续费的时候,维修点的工作人员就应该解释清楚,王大爷没有到期,他们就是为了冲年底业绩,没有说出实情,他们就应当退费。 3、其维修点的工作人员提前让王大爷续了10年的网费,这样的行为不但侵犯了王大爷的合法权益,并且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正是他们有过错,那么王大爷要求退费,他们就应当退费。 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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