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男子在酒店里洗好澡后,不穿衣直接走出卫生间,这时服务员端着水果进入,男

沙僧说事 2025-01-12 12:56:58

陕西渭南,男子在酒店里洗好澡后,不穿衣直接走出卫生间,这时服务员端着水果进入,男子吓坏了,大喊: 别进来,我没穿衣服。服务员不听劝,继续走进房间,男子当即大骂。酒店: 10点半了还不出门干你的事,大姐是有孩子的人,不稀罕男人的身体,你不该骂她。

高先生是一名演员,他受邀到渭南演出,公司给他们订了一家五星级酒店方便入住。

1月7号晚上,高先生一直工作到深夜才回酒店休息,因为太晚了,很累,高先生回到酒店倒头就睡下了。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高先生才被闹钟叫醒,他看了看时间10点钟,因为马上又得忙了。

所以,高先生立马爬起身,急急忙忙洗漱,顺便冲个热水澡。

当他冲好凉,从卫生间走出来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口有响动。

高先生往门口一看,吓坏了,竟然看到有一个女的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立马喊到,你谁啊,我门锁得好好的,你怎么进我房间的?

女人告诉高先生,她是酒店的服务员,刷卡进入的,她来给客人送水果。

高先生急忙大喊,让她把水果放门口,别进来了,因为自己没穿衣服。

谁知,服务员不听劝,继续进入房间,不过她侧着身子,没敢看高先生。

高先生见状,急得不知所措,他气坏了,直接对着服务员破口大骂,骂服务员是人zha ,骂她没见过男人。

服务员很委屈,含着泪跑出高先生的房间。

高先生更委屈,自己白白被人看光了,她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明明跟她讲,让她把水果放门口,她硬要闯入,真不知道她安的什么心?

高先生越想越气,他一定要跟酒店讨个说法,

收拾好自己后,高先生跑到前台闹,让酒店一定要给他一个说法。

没多久,酒店经理来了,那名服务员跟在经理后面,显得很委屈。

高先生一看到她,就想起那个尴尬的场面,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忍无可忍的他又对着服务员,大骂一顿,质问她,为什么进入房间前,不是敲门后得到允许才进入?

服务员说,她敲门了,但是高先生没有答应,以为他出去办事了。

没想到,经理不道歉,还护着服务员,她大声怼高先生说,都10点半了,你怎么还不出门办你的事?

高先生觉得可笑至极, 谁规定 10点半了就要出门,难道服务员私自闯入客人房间一点错没有吗?

服务员,她是送水果给客人,当时已经敲门了,高先生没听见。

高先生说,我当时很明确地告诉你,让你把水果放地上,直接出去的。

服务员辩解说,她觉得吃的东西放地上不卫生,所以才坚持把水果端到桌子上。

经理看不过去了,护着服务员,怼高先生说,我们服务员都是有孩子的人了,又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身体,谁稀罕看你身体了?

得不到一句道歉的话也就算了,还被指责,高先生气得不行,他说他要走法律程序维权。

那么,服务员私自刷卡进入客人房间有没有错呢?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高先生在酒店卫生间洗完澡后未穿衣走出,属于其私密状态,服务员未经允许进入房间,虽无主观恶意,但客观上侵犯了男子的隐私权。

酒店作为服务提供方,有义务保护客人的隐私。服务员的行为反映出酒店在管理上存在疏漏,未对员工进行充分的隐私保护培训或未严格执行相关隐私保护规定,导致客人隐私权受到侵害,酒店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酒店应加强员工的服务规范培训,完善服务流程,明确员工在不同场景下的行为准则,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提升服务品质,维护酒店形象。

酒店需向男子赔礼道歉,以消除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男子可要求酒店赔偿其因隐私权被侵犯而遭受的精神损害,具体赔偿金额可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酒店可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服务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等,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改正。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案中,服务员没有遵守酒店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未尊重客人的隐私,在客人明确表示未穿衣让其不要进入房间时,仍继续进入,违反了酒店员工应保护客人隐私的基本要求。

其行为虽未达到严重违纪程度,但确实存在不当之处,酒店应对该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高先生大骂服务员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也是基于自身隐私被侵犯的本能反应。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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