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昌,公司年夜饭聚餐,员工吃饱喝足去K歌,一男子借着酒劲跳舞助兴,大家都敞开了狂欢,其中2名同事和男子开玩笑,突然把他抱起来,男子失去重心摔倒后起不来,同事吓得赶紧把男子送去医院,没成想男子不治身亡,2同事分别赔偿杜超家属10000元。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法院:二人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年关将至公司聚餐,一年一度的年夜饭是员工们最为期待的时刻。
同事们早早地就聚在一起,品尝着丰盛的菜肴,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杜超性格豪爽,平日里与大家打成一片,这么高兴的日子,他更是喝得尽兴。
吃饱喝足后,大家提议去附近的歌厅继续狂欢,到了歌厅,灯光闪烁,音乐震耳欲聋。
杜超借着酒劲,主动要求为大家跳舞助兴,他的舞姿虽然不算专业,却逗得大家笑声和掌声不断。
就在这时,两位平时与他关系不错的两个同事,也来了兴致和他一起搞笑。
同事们唱着跳着,突然2名同事互通眼神,心领神会趁杜超不注意,和他开起玩笑。
他俩从背后将杜超高高抱起,杜超没有防备脚一离地,身体失去重心,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可当大家试图将他扶起时,却发现他的脸色已经变得异常苍白,身体也软绵绵的,没有丝毫力气。
同事们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将杜超送往医院。谁也没想到,杜超因颈椎受损伤及脊髓不治身亡。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杜超的家属更是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他们悲痛欲绝。
涉事的两名同事更是悔不当初,平日里关系融洽,开玩笑没深没浅,酿成大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虽然涉事的两名同事在开玩笑的过程中,没有预见到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导致杜超摔倒并因颈椎受损伤及脊髓不治身亡。
但是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虽然杜超的离世是意外,涉案两同事没有恶意,本着关系好开玩笑,没想到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2人分别赔偿杜超家属10000元。
法院审理认定,涉案2同事,虽然没有恶意,但没有预料到玩笑打闹的风险,导致悲剧的发生,判处2同事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
没想到2同事不服,提起上诉,称已经各自赔偿杜超家属1万元,刑事责任应该免除。
二审重新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妥,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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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河南民生频道——2025年1月9日《男子年夜饭聚餐,跳舞助兴,被同事抱起摔倒意外离世》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