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趁着女友睡觉的时候,偷偷将对方手机里的钱转给了自己,甚至还用对方手机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09 08:50:41

北京,一男子趁着女友睡觉的时候,偷偷将对方手机里的钱转给了自己,甚至还用对方手机网贷,前前后后男子一共操作了33万多元,当女友发现后,男子于是偿还了6万块钱,可是却再也拿不出钱来了,于是女友选择了报警。

王某与女友李某在网上认识,随即便迅速坠入爱河,开启了一段甜蜜的恋情。

2021 年 8 月,两人就一起相约多地打工赚钱,每到晚上的时候,李某因为工作太累就昏昏睡去,然而,王某竟然拿着李某的手机办理了网贷,随后将钱款转给了自己。

初次操作后,李某并未发现异常,于是王某的胆子就越来越大,经过多次的操作,贷出来的款源源不断地流入王某的账户,或者被用于偿还他之前的债务。

纸终究包不住火,李某偶然间发现手机上的贷款信息,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面对李某的质问,王某起初还试图狡辩。经查证,王某通过操作贷款转入自己账户的金额竟高达 33 万余元,在事情败露后,才极不情愿地还款 6 万余元。

随后,女友选择了报警求助,然而,王某到案后,仍妄图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矢口否认罪行。他辩称,二人是亲密无间的男女朋友关系,以女友名义贷款实属正常,况且他自认为后期有能力偿还。他还狡辩称,自己之前曾和女友提过想贷款的事,似乎这样就能让他的行为变得合理合法。

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王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有着明确的界定标准。在多数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王某盗窃金额达 33 万余元,远超“数额巨大”标准。

有人或许会疑惑,二人系男女朋友关系,这是否会影响对王某行为的定性?

在法律面前,亲密关系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看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王某趁李某睡着等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其手机办理贷款并转移钱款,这一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特征。

即便他曾提及想贷款,但未经李某同意擅自操作并转移资金,充分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李某财产的主观故意。

此外,王某辩称后期能还上钱款,也不能改变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事实。盗窃行为一旦实施完成,犯罪即已既遂,事后的还款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而不能否定其犯罪的本质。

最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据此判决王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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