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欧盟禁止强迫劳动条例,中国企业应首先认清的三件事。
2024年12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网站发布欧盟禁止强迫劳动条例生效的消息,并向中国企业发出风险预警,警示企业做好相应准备。根据该警示文章所明示的内容,笔者以为,中国企业应对欧盟禁止强迫劳动条例,须首先认清三件事:
第一,欧盟条例中的“强迫劳动”是指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第2条定义的强迫劳动。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和第105号公约是该组织关于消除强迫劳动的两个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消除这种强迫劳动,也是我国完全认可的。因为我国不仅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而且还于2022年4月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了第29号和第105号公约,并于2022年8月向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递交了两个公约的批准书。这就是说,中国企业应对欧盟条例,首先要有足够的理性和主动保护意识。要知道,欧盟将禁止第29号公约所指的强迫劳动用于提高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无论是否有意针对中国,确保自身不存在这种强迫劳动现象,也同时都是我们自己的国家立场。
第二,欧盟条例禁止强迫劳动的规定覆盖整个产业链和全球供应链。形象地说,就是既设门槛,又设路障;既把门,又查路。产品从最初的原材料,到各个中间生产流转环节,再到最终进入欧盟市场,任何一处含有强迫劳动成分,都在欧盟条例的管辖和禁止、处罚之列。不管是产品直接出口欧盟,还是先出口到其他国家,在其他国家经过进一步加工或流转服务,再间接进入欧盟市场,也都在被审查之列和可能受到间接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在应对欧盟条例上有全产业链和全球意识,对准备直接出口欧盟和可能经过多层供应链绕道出口欧盟的产品都要进行全产业链或全供应链体检与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这是中国企业现在还不熟悉的。
第三,欧盟条例从现在生效到正式实施还有三年的过渡期。这三年不是可以放松警惕地消极等待期,更不应得过且过,我行我素,而是加紧准备,优化供应链管理的窗口期。因为一来建立起一套合规供应链管理、控制及合作体系十分复杂和耗时;二来因条例生效,如有问题,可能会被监管方和合作者提前关注而影响声誉。所以,对这三年,企业须有清醒的未雨绸缪意识,方可在条例实施后及时进入角色,抢得优势。
总之,这三件事关系到中国企业应对欧盟禁止强迫劳动条例的思想动力、行动方位和行动准备,早点认识悟透,将有利于避免被动踩坑和做到游刃有余。
恢复8小时工作制,严惩12小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劳动法不要成摆设,法制要前进,不要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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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无良企业、无良老板为了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采取各种卑劣手段恶意逼迫员工自动离职,导致整个社会普遍认为在企业工作不稳定、毫无安全感,尤其是私营企业,因此大家纷纷挤破脑袋想进体制内。所以建议国家严惩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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