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这家公司太“狠”!工资大半是券,不签字还开除? 工资还能“被”消费?长春这家公司真是“会玩”! 员工辛苦仨月,到手大半是消费券,还得签字画押才给! 不签?券都没了!敢闹?直接开除!这操作,简直是把员工当“韭菜”割啊! 说好的按劳分配,结果变成了“按券消费”? 拿着这些只能在指定地方用的券,房贷车贷水电费,哪个能给报销? 更狠的是,公司还撂下话:爱哪告哪告!这底气,是梁静茹给的吗? 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拿消费券抵工资,这不就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打工人挣的是养家糊口的钱,不是“被安排”的消费券!这家公司的“创新”操作,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这事,你怎么看?
应该违法了。
祝这家公司老总半身不遂、长命百岁!
大众就是这样,你可以起诉他,啥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