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男子贷款15万元,没曾想不到1个月竟意外去世,直至4年后,银行通知要求男子还款,才得知男子早已不在,无奈之下银行要求其妻儿代还连本带息,同时还要求其承担罚息等违约责任,最后沟通无果将男子妻儿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林影最近寝食难安,因为银行突然找到她,称其丈夫生前曾在银行贷款15万,如今通知要她们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原来裴立和妻子林影曾经营过一家小店,两个人感情非常好,并育有一个儿子。
裴立家里外面一把手,啥事都不用林影操心,一家人的生活虽然不算富裕,但其乐融融,非常幸福。
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总是那么仁慈,裴立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后不幸离世。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林影感到手足无措和深深的绝望,但当她回头看到年幼的儿子,她不得不强迫自己振作起来。
母子俩相依为命,努力从失去亲人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
时间如白驹过隙,4年过去了,林影刚缓过神来,一个更大麻烦又接踵而来。
原来,裴立在出事前1个月,曾向银行贷了15万,当时用于扩大小店规模,他怕妻子着急上火,自己独自承受压力。
而妻子林影并不知道这件事,而这4年间,银行似乎也遗忘了这笔贷款的存在,他们没有向裴立或他的家人进行过任何催收。
突然冒出一笔巨额债务,利息和罚息都赶上本金多了,林影当时都傻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对这笔贷款一无所知,且家庭的经济状况早已因裴立的离开而陷入困境。
丈夫已经走了4年,银行从没找上门来,她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这钱还不上,也没法还。
可是银行并不接受这些解释,他们认为林影作为裴立的法定继承人,有责任偿还这笔债务。
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银行决定将林影及其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不仅归还贷款本金1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还要承担因逾期而产生的罚息等违约责任。
(案例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裴立贷款时妻子林影不知情,那么现在裴立去世,银行是否可以要求其家人承担还款责任?
《民典法》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庭上法院查明裴立在去世后曾留下一套房产,其儿子放弃继承,最终由其妻子单独继承。
认为裴立妻子林影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银行提出要求林影现在不仅要归还贷款本金1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还要承担因逾期而产生的罚息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林影及其家人并不知道裴立生前的贷款行为,并提出银行在裴立贷款的这4年间,并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催收措施,导致债务逾期时间过长,增加了不必要的罚息和违约责任。
而银行则坚持认为,无论林影是否知情,作为裴立的法定继承人,都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
同时,他们强调,逾期罚息和违约责任是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银行有权要求执行。
最后,法庭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审理,由于裴立系因意外离世,并非故意违约不还款,而银行拿不出实质证据证明其妻子林影和儿子知道贷款存在的证据。
银行方面又在得知裴立逾期后,没有及时向裴立及妻儿催收,对贷款长期逾期,自身损失的扩大存在明显的过错。
最后法院审理认定:裴立妻子林影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银行是SB吗?明知道违约金不合法银行会在法院主张? 小编穷的当裤头了,为了五毛造谣生事[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那么钱十五万的钱去哪了?真他娘的扯!
银行霸王条款,这么多年从来不改,只会黑怪马云,打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