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3岁小伙租房时交2000元押金,最后他发视频说,30多岁离婚女房东长期对他性骚扰。给他发黄色视频。让他陪她睡觉,否则不退押金。男子说:她应该是离婚了,我23,她都30多岁了,我必须搬家,也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她就是太恶心了。
(素材来源:椒点视频)
一个23岁小伙发布视频,引发众人议论。
小伙在视频中说。他长期遭到女房东的性骚扰。
小伙说他只有23岁,女房东却30多岁了,且是离异女士。
小伙说女房东长期对他性骚扰,给他发黄色视频,还威胁他,如果不陪她睡觉,就不退2000的押金。
小伙为证明他说的话,还特意发出来聊天截图。
小伙说他必须搬家,也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就是太恶心了。
从小伙晒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两人之间的聊天的确超过正常的房东和租客的人际关系。
也能看出女房东的确给小伙发了很多暧昧和聊骚信息。还有视频。
但也能从中看出,小伙把他自己发的信息删除不少。
小伙的视频一发布出来,就在网上引发很多评论。
有人说:我朋友叫我问问这女方房子在哪里?他刚好最近要租房子。
有人说:看聊天记录,猜测小伙子把自己发出的话都删了不少,只留下无关紧要的。
其实这件事有2个疑问:
第一个疑问,从聊天记录来看,两人聊天应该不少。如果小伙反对女房东这样,他从一开始就应该严辞拒绝,不搭理她。
对于一般的女房东和租客来说,如果租客除了因为房子或重要事情,对房东的聊骚信息不予置评,不搭理她,女房东还会一再的发出那样的信息吗?
从聊天截图中可以看出,女房东什么话都说敢说。如果是两个陌生人,关系没深到一定程度,她是不可能讲出那样的话的。
所以,女房东这样,小伙子自己也有责任。
第二个疑问,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两人之前的关系还算可以。
但后来为什么会闹僵?
难道是之前小伙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绝?
难道是后来一忍再忍,忍无可忍。或者是因为什么事情不愉快?把视频发布到网上?
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30多岁女房东给23岁小伙子发出这样的信息,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女房东真的是离异单身,她想追求23岁小伙子,是她的自由。
但她可以正大光明的追求小伙子。而不是一发聊骚信息这样的行为。
她这种行为,不但会惹得小伙子反感,还违背公序良俗。
2、小伙在网上发布女房东的聊天信息,或许涉嫌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严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凡是偷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会被拘留。
本案中,虽然女房东给小伙子发聊骚信息不对,但小伙在网上发布她的聊天信息。属于散布他人隐私,或可涉嫌构成治安管理处罚。
3、女房东给小伙发聊骚信息,如果小伙不乐意,可以起诉要求女方房东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女房东给小伙子发了很多不该发的信息。如果小伙感觉到被骚扰,他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权。并要求女房东承担民事责任。
但也有人认为,小伙子删了很多信息。
所以真相到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对此,你怎么看?
头发乱了
年少不知少妇好,错把少女当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