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了!江西,一年轻女子瞒着父母,和男友未婚先育后,男友付了首付款,为女子购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女子的名下,可万万没想到,男友直接伪造了结婚证,以这套房做抵押,向银行贷款230万元,而后直接消失不见…
(来源:star星视频,文中名字为化名)
李萍步入社会以后,阴差阳错之下认识了男友王某,王某很体贴关心,让李萍觉得遇到了对的人,从心中就将他认定为自己的结婚对象。
没有告知父母亲戚朋友,李萍就在王某的蛊惑下,和王某同居在了一起,甚至连最起码的安全措施都没有。
一次意外之后,李萍意外怀孕。王某对这个孩子的到来并不反感,让李萍将孩子养了下来,但王某唯独没提的,就是见双方的父母,二人正式缔结为婚姻关系。
当时李萍在热恋之中没有在意,现在想想王某肯定是谋划了许久…
孩子生下来以后,王某主动提出为李萍买房,并且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将房本登记在李萍的名下,这让李萍很感动,直言自己遇到了对的人。
可是李萍没有想到,王某在一次有事外出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直接失去了踪迹,她还未找到王某,银行工作人员就找上了门。
原来王某伪造了二人的结婚证,以夫妻的名义,向银行贷款230万元,而且抵押物还是这套贷款房。这就意味着,李萍不仅要还房贷,还要归还这230万元。
虽然李萍辩解称对银行贷款不知情,但银行方面却提交了李萍在贷款协议上的签字证明,李萍本人也不否认,当初银行工作人员确实上门让她签字,她也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她当时确实不知道是贷款230万元,全部都是王某弄好了以后她直接签字,王某伪造了结婚证,应当是银行的审核出了问题,银行应当承担责任。
银行方面则称,他们无法对结婚证进行实质审查,但李萍签了字且自始未提出异议,230万元李萍和王某承担的就是连带还款责任。
李萍悔恨不已,遂将此事分享到了网上。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李萍是否有解决此事的办法呢?
首先,王某伪造结婚证贷款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诚信原则那么简单,而是涉嫌构成犯罪。
涉及的罪名方面,主要是两个罪名,即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后罪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前罪的最高刑期为7年,后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举例来讲,如果王某确实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经营困难,想要骗取贷款后扭转盈亏,则应当属于骗取贷款罪。反之,如果王某根本没有任何经营行为,就是为了骗取贷款为占为己有,那就是贷款诈骗罪。
王某的行为具体构成何罪,需要银行报警以后,侦查阶段调查核实清楚,但无论如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其次,关于李萍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李萍明知王某骗取银行贷款但放任,那么李萍应当成立共犯。
反之,如果李萍也受到了欺骗,也不构成犯罪,但因为其在王某骗取贷款的过程中,签字确认,存在一定的责任,所以当然要归还一部分贷款。
但个人认为,李萍并未使用任何贷款,所以其只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并非承担连带责任。
你编也用心点,有房贷的房子还能抵押么?你哪来的房本子,扯犊子呢?
胡说八道按揭房能贷款230万[滑稽笑]
最多就是卖房的给女的挖了个坑让女方买了一套房,其他贷款不现实
活该啊,没结婚就给人生了孩子,自己找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