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何在?”湖南长沙,外甥女替舅妈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舅舅长达3年,3年后,舅妈潇洒完回来,发现丈夫的银行卡里少了30万元,便找到外甥女让她返还。外甥女则表示钱全用在舅舅身上了,自己没拿一分钱,舅妈不信,一纸诉状将外甥女告上了法院。
(来源:宁乡法院)
“舅妈,我真没有拿你的钱,钱都给照顾舅舅花了。你出门在外,杳无音讯,我整整照顾他三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怎么能冤枉我呢?”张兰神情凝重地说道。
“甭说有的没的,拿没拿你心里清楚!既然你不给,咱就法庭上见!”王悦边走边吼道。
随着叫骂声渐渐远去,张兰的心情才略微缓和一些。而这,已经是她舅妈王悦第三次气势汹汹地来要求她还钱了。 故事得从三年前说起。那天,张兰正在家中打扫卫生,舅妈王悦突然登门。
因为两家住得近,加上小时候舅舅对她疼爱有加,张兰和舅舅一家一直关系密切。
后来舅舅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王悦照顾起来力不从心,张兰时而也前去帮忙。
这次王悦来找张兰,就是想让她帮忙照顾舅舅一阵子,好让自己能去女儿那里放松一下。 张兰问道:“舅妈,你去多久呀?”王悦回干脆:“最多半个月就回来。”林悦觉得时间不长,便应承了下来。 可半个月后,王悦并没有回来。张兰打电话给舅妈,表示自己还要上班,实在没精力照顾舅舅,希望她能赶紧回来。
虽然王悦表面上应下将尽快回来,但由于疫情原因,她迟迟未能归来。 无奈之下,张兰只好在舅舅清醒的时候告诉他实际情况。舅舅无奈地说:“兰兰,那你帮我找个保姆吧。”接着拿出一张银行卡,“以后我的花费就从这里面出。” 张兰按照舅舅的要求找了保姆,自己也在空闲时悉心照顾舅舅,成了舅舅实际上的监护人。
有了张兰额照顾,舅舅每天都干净整洁地出现在邻居面前,精神也比以往更有神韵。
邻居纷纷夸赞张兰,对舅舅真没得说,比他亲生女儿都孝顺。 终于三年过去了。疫情也得以终结解封,可王悦还是依旧找各种借口不回来。 直到2023 年春节后,王悦终于回来了。看到老伴状态不错,王悦还夸张兰做得好。
可没几天,她发现老伴银行卡少了三十万。得知是张兰经手支付的,便立刻找到她要钱。
张兰则向舅妈解释,这笔钱都花在舅舅的保姆费、医疗费和日常开销上了,自己是一分都没拿。
但王悦显然不信,她认为3年再怎么花也花不了这些钱,一定是王悦自己中饱私囊了。
此后,王悦多次找张兰要钱,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随后,果然王悦把张兰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返还那三十万钱款。
有人说,“舅妈见利忘义,外甥女替她照顾三年舅舅,怎么着不比那30万重要?”
也有人表示,一码归一码,张兰照顾舅舅,固然要夸赞,但拿舅舅的钱就有点不厚道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行如何评价此案呢?
法庭上双方激烈争辩。
舅妈王悦表示,自己对张兰照顾老伴的行为心存感激,其高尚的行为理应得到褒奖,也正因如此,她照顾老伴是基于亲戚关系,不能取得譬如劳务或雇佣关系的报酬。而且,一直以来也是保姆在进行照顾,张兰并没有付出太多。
张兰在老伴身患疾病且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骗取其银行卡并取走30万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加以返还。
对此,张兰感到非常寒心。
其反驳道,自己并没有去骗取舅舅的钱款,是舅舅主动拿银行卡给自己,并授权自己处置一切花费。
而且,这支出的30万元全部用在了舅舅个人生活、看病及保姆照顾等费用上,有相应的单据、发票及记账为据。
法院会怎么判断呢?
经院方对本案相关证据综合审理后,认为张兰从银行卡中提取30万元属实,再根据其提交的医疗费、保姆工资单等证据,认定总共花费15万元。
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张兰须返还剩余款项15万元。
但法院还认为,张兰作为外甥女,本无赡养舅舅的法定义务,但她在舅妈长期不在家、舅舅无人照料的情况下,自愿承担起照顾舅舅的责任,且长达3年,这种行为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应予以高度肯定。 而王悦作为舅舅的配偶,依法负有扶养老伴的义务。但她却在3年时间里放弃履行这一义务,将照顾丈夫的责任完全推给他人,其行为有悖于夫妻间相互扶持的道德和法律要求。
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做出了张兰只需返还王悦夫妇1000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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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5000护理费,3年也不止15万,判返还10万,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