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工业园区内,年轻的带班班长王某突然失踪,他的消失引发了同事们的广泛关注和警方的高度重视。经过一系列紧张的调查,警方最终在一名员工宿舍的床下,发现王某的尸体被藏匿在一个拉杆箱内。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竟是同公司的上料员徐忠明。他为何要对王某痛下杀手?两人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呢?
(来源:裁判文书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这件事,还要从徐忠明对女同事魏某某的单相思说起。魏某某,一个已婚已育的女子,她的温婉与勤劳在工厂里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其中就包括徐忠明。
然而,魏某某对徐忠明的示好始终保持着明确的拒绝态度,她深知自己已有了家庭,不愿再卷入任何感情纠葛。
但徐忠明却像着了魔一样,无法自拔地陷入了对魏某某的痴迷之中。
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对魏某某进行搂抱等不恰当的行为,试图表达自己的“爱意”,却只会让魏某某感到更加困扰和不安。
与此同时,王某作为带班班长,与魏某某在工作上有着较多的接触。他见证了徐忠明对魏某某的纠缠,也多次出面劝阻,希望徐忠明能够理智对待自己的感情。
@梅姐说法
然而,在徐忠明看来,王某的干涉无疑是对他的一种挑衅和侮辱。他本就因魏某某的拒绝而心生怨恨,如今又将这份怨恨转移到了王某身上。
2018年9月29日晚,徐忠明再次在上班期间对魏某某进行了搂抱。魏某某忍无可忍,她当场叫来了丈夫,要求丈夫接她离开公司。
看着魏某某离去的背影,徐忠明的心中充满了失落和愤怒。他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海中不断浮现出王某那多管闲事的面孔。
就在这时,王某来到了宿舍,喊徐忠明回去上班。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工作安排,但在徐忠明看来,却是王某对他的又一次挑衅。
他的心中涌起了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一个恶念在他的脑海中闪现——他要让王某永远消失!
于是,徐忠明悄悄拿起了放在床头的单刃折叠水果刀,当王某走近时,他突然发力,朝王某捅刺数刀。王某猝不及防,顿时倒在地上。
但徐忠明并没有就此罢手,他又朝王某的后颈部及身后扎、划数下,直至王某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杀死王某后,徐忠明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他冷静地将王某的尸体装入拉杆箱内,藏至宿舍床下。然后,他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很快,王某的失踪引起了同事们的警觉和警方的注意。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搜查,警方最终发现了徐忠明的罪行。
面对警方的审讯,徐忠明一开始还试图狡辩和抵赖。但在铁证如山面前,他最终不得不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他坦言,自己是因为对魏某某的爱而不得,以及对王某的怨恨和嫉妒,才一时冲动犯下了如此大错。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徐忠明因对魏某某的单相思和对王某的怨恨,持刀对王某进行了多次捅刺和划割,导致王某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行为明显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表现,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因此,徐忠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一审法院认为,徐忠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在量刑方面,法院考虑了徐忠明的犯罪情节、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最终判处徐忠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忠明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和认真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徐忠明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的裁定进一步确认了徐忠明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和死刑判决的正当性。
最后,本案经过复核程序后,最高法核准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忠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爱情本是美好的情感,但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变成毁灭性的力量。
[大哭][大哭][大哭]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