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提灯定损还过分!海南三亚,女子一家租了一套房,交了1万的押金,在退房前特意请了保洁把房子清理了一遍,就怕房东挑毛病,结果房东验房一条条的查看地砖美缝是否干净,最后女子一家把美缝一条条刷干净了,房东又找茬,以墙面被磨损、地板砖被损坏等理由拒绝退押金,女子几次报警房东态度嚣张,最后放话,要扣3000元押金,否则女子一家就把房子恢复原样。
(来源:法治进行时)
陆曼看着租了一年的房子,还有几天就要到一年期限了,他们一家也要搬走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在搬走之前,肯定是要搞一下卫生才能退房的,陆曼也不是只租过一次房子,租房退房的规矩还是懂的。
可当初因为一大家子,所以租的房子不小,三个老人陆曼不想他们太累,而自己要带小孩,丈夫也没有时间,干脆请了一个保洁阿姨搞卫生。
卫生搞完后,陆曼和家人都看了一下,觉得应该可以了,于是就要求房东过来验房。
当时离退房还有几天,陆曼他们就是想要预留几天,害怕遇到挑剔的房东,到时候有时间整改。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房东验房简直比提灯定损还可怕。
他一进门就一条条的检查地砖美缝是否干净,可想而知肯定是不满意了。
没有办法,为了拿到1万元的押金,陆曼家的三个老人只能把地砖美缝一条一条的刷干净。
看着洁白如新的地砖美缝,陆曼想着总可以了吧,赶紧叫来房东验房,想着赶紧离开为好,一看这房东就难缠。
房东一进来,看了看地砖美缝,似乎挑不出刺,于是就开始把柜子挪开检查卫生,还查看了墙面,发现有一处有破损。
检查卧室,发现进门的地板砖也有点破裂了,说要陆曼他们维修好。
陆曼解释,墙面住进来的时候已经破损,可房东却反驳,当初只是破了一点,要求她拿出当初入住时拍摄的视频对比。
而说到地板砖,当时下暴雨冒水,地板砖起来,陆曼已经告知房东要求其维修,可房东表示不碍事。
如今陆曼他们已经入住一年,觉得房子有点损耗很正常,而且房东这个房子也已经10多年了。
可房东却表示不把房子维修好,他不会退钱给。
陆曼无奈只能报警调解,可房东依然态度强硬,要求陆曼一家必须按照他的要求维修房子,否则没得商量。
事后,陆曼一家多次找房东协商,房东跟陆曼他们说:你要讲理就讲,不讲我就不跟你讲了,恢复原样,不恢复原样我就不退你钱。
可这是正常损耗,陆曼他们不服,表示恢复原样不可能,协商不了,再次找来民警。
可经过协商,房东表示要扣这扣那的,只愿意退还7000元押金。
房东这么过分的行为在小区里面闹得很大,陆曼他们正好在小区遇到之前租这房子的租客,从他口中得知,好几任租客都因为没有退押金,和房东闹得很僵。
这位租客表示他们都本着破财免灾的心态认栽了,还说他所说的都是事实,还有视频为证,如果有必要会把这些证人的视频发布出来。
房东以房子墙面、地板等被破坏,不愿意退还租客押金,该如何定性这件事呢?
1、陆曼他们租住房子一年,有正常损耗属于正常情况,如果非正常损耗,导致房屋受损,陆曼他们确实需要维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陆曼他们入住之前,房子墙面已经有所损坏,而且在使用的过程中,一些损耗也是正常的,如果不是人为导致,陆曼他们不需要赔偿,房东没有理由扣押押金。
2、对于地板砖的损坏,责任不在陆曼一家,无需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板砖因为暴雨有所损害,陆曼当初也告知房东,要求他来维修,是房东不愿意,表示不碍事。
3、即使房子的一些损耗是人为造成,陆曼他们需要赔偿,但金额不能房东说多少就多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房子里面的东西被损坏多少,是陆曼他们的责任的,可以按照修复需要多少钱赔偿多少钱,不能由房东说了算。
租房子一定白纸黑字表明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条件也可以打听一下房东的人品,否则到头来一堆麻烦。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