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才!”湖南,一男子往业主门缝,塞了张小纸片,过了2天,男子去看纸片没掉,凭直觉判断屋里没人,便破窗而入,竟发现有130瓶茅台,男子大喜,当即搬走4箱,次日竟开来货车,将56万的茅台全拉走! (来源:湖南高院)
祖景洪今天照例出门溜达,在长沙街头闲逛一圈后他发现了一个高档小区,凭借多年的“职业”经验,他觉得这个小区有点东西。
祖景洪故作镇定,在小区保安眼皮底下走进了小区,在小区他左顾右盼,又径直走进了一栋居民楼。
他一层楼一层楼爬,每到一个楼层,就来到每个房间门口,先是耳朵贴着门,听听屋里有没有动静。
如果屋里有动静,祖景洪便迅速离开,如果没有任何动静,他便掏出一张小纸片,悄悄塞进门缝里。
祖景洪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是他的独门“手艺”!
祖景洪年纪不大,可前科却不少,小时候家里穷,没读多少书,很早就出了社会,又好吃懒做没个一技之长,便干起了偷偷摸摸的勾当。
时间一长,他也就成了惯偷,盗窃手艺炉火纯青,不过,他也因盗窃4次被抓,是个不折不扣的惯犯。
祖景洪也不敢在每层楼都塞纸片,那样太扎眼,塞了几层楼他便匆匆离开。
等了2天,祖景洪再次来到小区这栋楼,去看他之前塞的小纸片。
令他失望的是,多数小纸片都因业主开门掉在地上,唯独有一户人家,小纸片塞在门缝里纹丝未动!
干小偷这个行当久了,祖景洪有超过常人的“职业敏感”,他见业主房门落着灰尘,纸片又纹丝未动,直觉告诉他,这间屋子里应该长时间无人居住。
想到这里,祖景洪心中大喜,当即回到出租屋准备工具。
当天晚上凌晨1点,祖景洪带着破窗锤和皮手套再次来到白天踩点的房子。
他毫不费力的就敲开了窗户爬进了屋里,进到屋里后,祖景洪发现房间装修颇为讲究,翻找了一圈,却没发现现金和金银首饰。
不过,令祖景洪意外的是,他在房间一个巨大的储物柜里,发现了码放整整齐齐的大量茅台酒!
祖景洪大喜,金银首饰没有,但这茅台值钱呀!
可茅台酒太重,他也没法一次性带走这么多,于是他立即跑到楼道里上下寻找趁手的工具。
祖景洪运气不错,他在小区单元楼下发现了一个平板拖车,他立即将拖车扛上楼,然后将4箱(每箱6瓶)飞天茅台拉出了小区。
这次收获颇丰,让祖景洪非常振奋,想到屋里还有不少各式各样的茅台,心中也是越来越痒痒,干脆租了一辆货车和一个小拖车。
第二天晚上,他将货车开到了小区附近,再次拉着小拖车进到业主家,一次性拉走了11件茅台酒。
祖景洪本想着也不能全部偷完,可想着业主家里还有几个包装精美的茅台,虽然他不识货,但也明显感觉到那些酒很值钱。
于是在第三天,他再次来到业主家中,将8瓶单独包装的茅台酒又偷了个干净。
做完这些,祖景洪连忙开着货车,将130瓶茅台酒拉到了江西某市一个酒店,然后开始慢慢销赃。
祖景洪先是以14.35万的价格将8件18瓶的飞天茅台卖给了一个烟酒店的老板。
本想着慢慢销赃发大财,可很快他就被警方抓获,在被抓的时候,祖景洪还有84瓶酒没卖出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祖景洪盗窃130瓶茅台酒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祖景洪是一个惯犯,他靠丰富的盗窃经验进入到业主家中,3次将56万多元的茅台酒盗走,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值得注意的是,祖景洪不仅入室盗窃,而且3次非法进入,符合“多次入室盗窃”的构成要件。
与此同时,他盗窃的茅台酒价值56万,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祖景洪应以盗窃罪处以刑罚。
2、购买祖景洪偷来的茅台酒的烟酒店老板该如何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烟酒店老板的处罚,要看他的主观动机,如果说他明知道这些茅台是偷来的,还低价收购,那么,他将会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老板并不知晓酒的来历,只是单纯的低价收购,又退赃退赔的话,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甚至免予刑事处罚。
3、法院该如何对祖景洪进行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祖景洪3次入室盗窃,盗走价值56万余元的茅台酒,盗窃物品价值特别巨大,情节十分严重,而且其行为属于累犯。
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祖景洪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6万元。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我的直觉这56万的茅台来路不正
我的直觉房东不会报案
怎么被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