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害两男!”湖北恩施,男子刚离家外出打工不到1个月,就发现被人“偷家”,怒不

沙僧说事 2025-01-02 09:24:22

“一女害两男!”湖北恩施,男子刚离家外出打工不到1个月,就发现被人“偷家”,怒不可遏,赶回家中,因找不到老婆、儿子报警。数日后,男子见老婆回家,又经民警劝解,承诺会好好过日子,便原谅妻子。怎料,隔天又见妻子和情人联系,越想越生气,再次报警,未果后,将妻子打了一顿,又让妻子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将情人骗至家中,持菜刀将情人砍致重伤!法院这样判!(来源: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彭某与谢某同居并育有一子。

今年5月下旬,彭某离家外出打工,留谢某在家中照顾年幼的儿子。

6月初,彭某发现家中的监控在手机上无法查看,便询问谢某怎么回事。后见谢某声称是监控坏了,便也没多想,让谢某尽快修好监控。

怎料,数日后,监控是修好了,但彭某却通过监控发现有个陌生男子曾进入过自己家中。

怀疑谢某有问题,彭某质问谢某对方的身份,见谢某表示是教自己卖鸭蛋的一个师傅。

彭某不相信与谢某发生争执,结果被谢某拉黑电话,只保留了微信。

几天后,彭某见谢某发微信语音说感冒要100元钱,里面有个男子的声音。

又过了几天,彭某又见儿子发语音说“爸爸给钱,给妈妈看病”,里面同样有个男人在教自己儿子讲话,最终坐不住了,连夜请假赶回老家。

彭某回到家里,发现谢某和儿子都不在家。便四处寻找,未果后,便报了警。可直到3天后,谢某才回到家中。

彭某怒不可遏,将谢某带至派出所。

后经民警劝解,谢某承诺今后会和彭某好好过日子,并删除了情人的电话,彭某也原谅了谢某,当场表示,也会和谢某好好过日子。

怎料,次日,谢某和情人打电话,电话中谢某情人还询问谢某:“你老公回来没?”

彭某的怒火再次被点燃,又带着谢某去了一趟派出所,回来后,怀疑是谢某情人拔了自家监控、教儿子要钱,越想越气,先是打了谢某一顿。

而后又让谢某以要和情人发生性关系为由,打电话将情人诱骗至家中,用菜刀连砍谢某情人数刀,导致谢某情人昏倒,而后报警自首。

报警后,当地警方当即介入。由于经鉴定谢某情人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彭某立案调查。而后查明上述事实后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方审查后,彭某持菜刀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重伤二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2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由于彭某2021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7个月,出狱不满5年,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彭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检方建议对彭某的量刑为4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检方的控诉,彭某表示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接受处罚。但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才将被害人砍伤,小孩还小,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彭某的辩护人表示,除了自首外,彭某还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等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建议对彭某在3年以下处刑。

法院这样判!

法院查明案件处理过程中,彭某确实向被害人赔偿了2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同时认为,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被害人也确实存在过错,可酌定对彭某从轻处罚。

同时考虑到彭某属于累犯、自首等情节,最终判处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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