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朋友发给我一条微信,告诉我一个消息,说在什么地方看到了某某人。 这好似极其平常的一条信息,却又不平常。他说的这个某某人,因职务犯罪,曾在十多年前获刑入狱,被判刑十三年,细算一下时间,他应该是刑期已满出狱了。 而这个被判刑的某某人,与我却有着一段工作上的交集。 一九九六年,我当时任市委机关某部办公室主任,这个某某人在某县担任某部门副职,因其文笔不错,曾担任该县高中语文老师,改行从政。 当时我单位正需要一个笔杆子,经领导研究,经过对他的一番考察,将他从该县县级机关调入到我市我部,那时还不需要什么考试,只要接收单位同意,又有编制,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即可。 调入后,我单位当时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成立了一个综合办公室,我任主任,他便任副主任,负责人事工作。两年后的一九九八年,我提任调离,他便接替了我的办公室主任一职。 又是大概约两年之后,他又调入到我市某大机关,因其文笔较好,先担任研究室副主任,而后又担任主任(副处级),不久他被调到某局担任副局长,几年后,便听说他被“双规”。 之后听说他被判刑十三年,主要是将其手中掌握的大量公款,用于集资吃高息,结果本金无法收回,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当然还有其他问题,所以量刑较重。 这位才华横溢的高中语文教师,因从政后的一步错而导致步步错,最终锒铛入狱,实在惋惜。 我一直在想,如果他不改行从政,一生只致力于教学,恐怕就没机会犯罪了,结果却令人痛心。
昨天一位朋友发给我一条微信,告诉我一个消息,说在什么地方看到了某某人。 这好似
挥斥方遒吖
2024-12-31 13: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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