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上海,一女子在KTV工作时受了委屈,回家后想要男友“抱抱睡”寻求安慰,但男友此时因困倦拒绝了该请求,岂料,女子竟纵身一跃跳楼身亡,事后,女子的家属将男友告上法院索赔170万余元。法院:男友需承担10%的责任,即赔偿175000余元。
(来源:裁判文书网)
孙伟怎么也没有想到,女友林晓因为自己没有及时抱她,竟会想不开从楼上跳下,草草结束自己的生命。到头来,自己还成为了被告摊上170万元的官司。
孙伟是既心疼又无奈。
事发当时,正值清晨时分,孙伟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地听到了林晓回来。
林晓打开门后,走路摇摇晃晃地进了屋内,显然是喝了不少酒。
孙伟看到她醉醺醺的样子,眉头微微皱起,心中既有不满又充满疲惫。
林晓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开始诉说当晚工作的种种不顺。“今天那些客人一直让我喝酒,不喝就不给好脸色,还威胁不给小费。”林晓满脸委屈。
孙伟却只是淡淡地说:“别说了,赶紧睡吧,我累了一天了。”
林晓听了这话,眼眶泛红:“你就不能关心关心我吗?我在外面受了这么多委屈。”孙伟无奈地回应:“我也累啊,你就别折腾了。”
林晓沉默片刻后,轻声说:“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孙伟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然后转过身去。
林晓的心瞬间跌入谷底,她缓缓站起身,走向窗户。
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神空洞。过了一会儿,她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突然跨上窗台,纵身一跃。楼下传来一声巨响,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
林晓的家人在得知女儿去世的噩耗后,悲痛万分。他们将孙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170多万元。
林晓的家属认为,孙伟作为女儿的男友,在她结束了忙碌的工作后,需要他的关爱和安慰时,孙伟却冷漠无情且视而不见,直接致使林晓破防,最终选择了寻短见。
孙伟必须要对女儿的死亡结果负责。
对此,孙伟则觉得非常冤枉,因为事发当时已经是凌晨三、四钟,自己非常困倦。而林晓这个时候回家,本来就令人不爽。
而且,自己也根本没有注意到她走到窗户前的举动,直至听到了外面的声响查看,才意识到她坠楼。自己无心伤害林晓,对这样的结果也仅能表示遗憾。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说,“不给抱抱就跳楼?这不是小孩子行径吗?要知道林晓应该已经成年了吧,男方为何要担责?”
也有人表示,“作为恋人或室友彼此照顾对方是应尽的义务,哪怕是普通朋友或同事在喝醉的时候也应该有所照顾,男方适当承担责任没问题。”
从法律来讲又如何评价此案呢?
经查实,事发当日,林晓回家后,孙伟发现她喝过酒且站不稳。
林晓向孙伟抱怨过工作上的事情,心情很不好。孙伟因困且不满林晓回家晚,让她快点睡。
林晓称孙伟嫌弃她,不关心她,在她“要抱抱睡”时又被拒绝,两人发生斗嘴。
孙伟躲开林晓并转身背对她。之后,在半睡半醒中,孙伟听到林晓起身、拉窗帘和开窗声,约半分钟后听到惨叫和坠地声。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孙伟承担责任的前提,系对林晓的坠亡结果存在相应的过错。
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仅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亲密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着某种特定的法定义务。
但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林晓与孙伟处于私密空间的情侣关系,并且林晓当时处于醉酒和情绪不稳定的状态,那么对于孙伟而言,就具有必要的照看和注意义务,比如说安抚林晓的情绪、照顾其安稳入睡等。
显然,孙伟并没有做到,其存在疏于照看的过错,且该不作为行为与林晓坠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当一方的疏忽或者不作为,对另一方的生命健康权益等造成损害时,如果这种疏忽达到了法律认定的过错程度,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孙伟就属于这种情况,应当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而对于林晓本人而言,其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系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
她在情绪低落和醉酒的状态下,做出了跳楼这样的极端行为,系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她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最终,院方经综合审理,酌定由孙伟承担10%的责任,即需向林晓家属赔付损失175000余元。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实在让人心痛不已。
同时,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在亲密关系中,每个人都应当学会更好地沟通、理解与包容。
特别是在情侣之间,在享受爱情的甜蜜时,也不能忘记彼此的责任与担当。
再者而言,生命无比珍贵,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拿生命去开赌气或开玩笑。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推下去的
冤
只要有人告你,不论如何你都要赔钱,无论多少!
胖猫好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