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国宣布领海宽度由3海里提升为12海里,消息传出,西方国家集体抗议,毛主席霸气回应让各国纷纷闭嘴! 领海作为国家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沿海国家在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的一定宽度的海域,处于国家的主权之下。在群岛国家,领海则指群岛水域以外的海域。
历史上,领海的概念和范围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从古代海洋法的简单规定到现代国际法的详尽条款,领海的法律地位不断被重塑和确认。 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国家遵循的通行规则是在领海基线以外延伸12海里以内划定领海,但个别国家根据自身地理和战略需要,选择了较窄的领海宽度,规定为海洋资源的管理、海域安全的维护以及生态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领海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最早在《查士丁尼法典》中得到法律化表述,当时已有将海洋视为共同财产的观念。
随着国家间的海上活动增多,尤其是海上贸易的兴起和军事战略的需要,各国开始寻求对邻接海域的控制权,催生了近代海洋法的发展,领海和毗连区的法律概念在此时期逐渐形成。 由于各国的地理位置、经济需求和安全考虑各不相同,领海的具体宽度和界限常常成为国际争议的焦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引发了冲突,如著名的鱼雷战争等。因此,明确和统一领海的定义和规范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协调国际间的海洋权利和义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上世纪后半叶形成,该公约为领海的范围、沿海国的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提供了法律框架。
根据该公约,沿海国对其领海拥有主权,包括海面、海床、底土以及上空。此外,公约也强调了国家之间通过外交、国际仲裁或司法途径和平解决领海争端的重要性。 回顾1958年,毛主席以马克思主义的战略眼光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略,及时组织专家学者召开会议,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
在倾听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毛主席作出一个意义重大而又影响深远的判断。当得知我军海防炮的射程可达12海里,足以形成可靠的火力封锁时,他当即拍板:"将中国领海范围划定为12海里,此乃天经地义!" 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政府终于在1958年9月4日向世界宣布了将原来的3海里扩展至12海里的重大决定,开启了中国人民维护海洋主权的新篇章。这一英明决策不仅标志着中华民族扫除屈辱、重振雄风的历史转折,更是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它昭示世界,那个任人宰割的旧中国一去不复返了,新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我们完全有能力、有决心捍卫自己的神圣领土,绝不允许任何外来侵略势力以任何借口染指!
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西方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英国、日本等国闻讯后反应激烈,纷纷向中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施加外交压力。他们援引所谓的"国际惯例",指责中国单方面扩大领海范围的做法有悖于“国际法精神”。
而美国的反应更加强硬,不仅在外交场合表达强烈不满,还派出了以"乔治华盛顿"号航母为首的第七舰队,在台湾海峡周边地区耀武扬威,明显是在向新中国发出挑战。 面对西方列强的咄咄逼人,中国政府和军队表现得从容不迫、坚定自信。无论是美国军舰还是蒋介石的舰队,每当他们试图接近中国领海,以各种方式进行挑衅时,中国人民解放军海防部队总能及时予以有力回击。毛主席霸气回应让各国纷纷闭嘴!他表示炮火只打老蒋的舰队,不打美军!
人民海军将士用手中的武器捍卫着祖国的尊严,震慑着外来的侵略者。特别是当蒋舰队组织大规模挑衅时,我海防炮兵部队更是全力迎战,炮火所指,皆为敌舰,将他们打得七零八落,仓皇逃窜。 西方列强担忧凭借海上力量称霸全球的时代恐怕难以为继。因此,在放弃武力威胁的同时,他们在外交场合仍然极力遏制中国的影响力,阻挠更多国家接受12海里领海原则。
这种博弈一直延续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最终确立12海里领海制度,中国的先见之明和大无畏精神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