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小伙在面馆吃面,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只见,一个大爷骑着自己的车越走越远,男子不甘心,于是追了上去,大爷给了小伙一巴掌,小伙还了一脚,却导致对方心脏病发作,不治身亡,家属找到小伙要112万赔偿,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2014年7月15日,刚干完活的小李跟着工友一起来到一家餐馆,两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小李刚买了一辆电动车,心情也是格外的好。 由于小李的工友正对着门口,突然发现一位大爷走到电动车面前,试图想要推走电动车,他急忙告诉小李,小李回头看了一眼,认为老头只是借个道便不以为然。 听到小李这样说,工友也跟小李扯到了另一个话题,余光中,工友瞥到那辆电动车不见了,立马拍了小李一下,指了指后面。 小李回眸一看,好家伙,自己的电动车没了,于是急忙地跑了出去,由于大爷没有电动车钥匙,只是推着车在前进,小李很快追上了大爷。 到了大爷面前,小李大声呵斥道:“你这大爷怎么偷别人的车啊,大爷仿佛被惹恼了一样,直接给了小李一巴掌。 周围的路人也瞬间围了过来,老汉栅扇完之后,还一直骂骂咧咧,小李眼见大爷这么嚣张,气昏头的他给了大爷一脚。 大爷瞬间到底不起,小李认为大爷是在讹他便并没有在意,过了两分钟路人察觉道大爷的不对劲提醒了小李,小李也害怕真出事,于是便拨打了120跟110。 医护人员来的十分及时,却还是告知大爷已经死亡,原因可能是心脏类的疾病,警方也立即把小李带回了局里。 由于医院判定为心脏类疾病,小李无法被判定为过失杀人,再给警方讲完事情的经过后,警方便把他放了出来。 但大爷的家属并不打算放过小李,把小李告上了法庭,家属认为,老汉只不过偷了电动车而已,我们可以赔偿,但你不至于把他害死,认为大爷的死跟小伙有直接关系,并索赔112万。 小李却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对方不但偷了自己的车,争论过程中还给了他一巴掌,自己不过下意识还了一脚,怎会想到,大爷因此心脏病犯了呢? 法院听完双方的叙述后,认为小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大爷的死因仍跟小李有着间接关系,所以小李需赔偿5.6万元。 双方听到后都不认同判决,再次提出审判,但双双被驳回,此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对于家属的不讲理,小李觉得十分委屈,他思考着,如果在发生这种事,他究竟该怎么做才算正确的呢?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鹿泉普法2022年8月5日 关于《青岛一男子将偷车贼踹倒致其死亡,家属让车主赔112万,法院判了》的报道
失主是正当防卫,老畜生是阎王爷要收他,谁讲情也不好使!
这是支持偷东西啊。
谁偷谁有理,谁无赖谁有理
这小伙子还是年轻了,要相信国家,相信公安机关,相信派出所对盗窃的破案率~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拍照取证,然后报警,去派出所登记,然后就可以买一台新车了~
是不是说自己东西丢了不能追回?不然损失更大!
如果老头偷车自己骑车死了,小伙用不用赔偿
再有这样的事,应该追上把车钥匙给他!以后大爷们上街可以随便吃,随便拿东西,随便打人!
请问这样的法官留着有屁用?真正死亡的间接原因他妈不应该生出这样不分是非的法官出来,搞乱社会秩序!
这个五万六都不该赔,这个判决违背公序良俗
没有天理
谁死谁有理
追小偷还要评估它的身体状况?
没有理可讲,偷别还打人,还不能还手?干挨打?以后干脆拍照给警察,再找目击证人,让警察去处理吧。
盗窃打人挨了一脚,自己有心脏病死了。法官是唯恐天下不乱才这样判吗?
5、6万可买十几个电车了
继续上诉!不能让坏人得逞!用命换来几万块钱值么?
这就是小偷胆子原来越大的原因,有法院做后盾,没有后顾之忧[哭笑不得]
还是谁死谁有理。
别再讨论了!如果查查就知道了,它与王浩是师兄弟。
应该告诉老头有好多跳广场舞的老太太也推一个走
惩戒盗匪,小李非但无过,而且有功。 老人儿子对老人关心不够,致使其偷盗发生,该罚掌嘴50!
殴打失主这算抢劫啊,小伙子正当防卫打死了也是他活该,为什么要赔?
这样的法官是吃什么长大的?
因果关系?还有不偷车,会死吗?因为偷车,所以该死!
22年的剩饭?如果属实,将是又一次道德倒退。
法官绝对是南京的
我靠,这下安葬费到手,还小赚一笔,这法官牛逼
看了后原来偷东西是没事
这是什么狗屁法官?既然这样判了,大家都应该请教法官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冤假错案,亵渎法律。
这么老了还偷东西,他这辈子都不知道偷了多少东西,绝对是惯偷一个。还好"天网有漏,老天来收”。
胡闹!
小伙子不服就去偷法官的老婆。这样就变成有理的了
按法律讲是两个案子
这TMD以后有人偷东西,出有干看着让其偷走,喊都不敢喊一声了怕被吓死赔钱哦!!!!
身患绝症的有福了。走之前可以为家人留一笔财富。
无语,是不是说,,,,,还是无语
人民和犯罪分子是“敌我矛盾”,对待敌人我们应该有无限的自卫权。
大爷你也敢踹,活该呀!
典型的谁死谁有理……
既然没有关系,为何还要赔偿5.6万?
不该判赔!
谁坏谁有理,谁能闹谁有理
看起来偷的只要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能追否则损失更大。公民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采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看样子是应该修改了。
有间接关系?这样说来,小李那一脚与老人偷车和那一巴掌是不是一样有间接关系?死就死了,与小李何干。
是非不分,无处讲理?
赔人屁钱啊,赔钱就纵容犯罪
怎么有这样的法官,法氓差不多了
动手就已经变为抢劫了
支持法官!希望广大老年同志们为家人的好,都去做一些类似事情。
正当防卫
这样下去,只会助涨坏人的风气。
刀斧砍了再说
法官这明显在和稀泥,偷东西在前,由于偷东西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所有后果都有犯罪人自己承担!
不是糊涂法官,判糊涂案,可能小李是外地打工者。
南京的???
不错,比偷电动车价值大多了,老东西用命换来的钱就怕后辈用了遭报应。
应该法官赔!
这小伙应该和大爷说,您偷的好,我应该把车送您家里去,省的您亲自来偷,我还要给您买好保险,保证您长命百岁。那样您死了就与我无关了。法官你说我说的对吗?法官我也祝您长命一分钟。
老病号人偷东西,生死都能为家人致富!
应该恭恭敬敬让老头偷走!
小偷没有人权,该死的!
以后老啦,收入还更稳定
这老头的死对他家人而言损失太大了,本来可以多偷点,补贴家用的
这法官是不是该撤职?小偷都这么理势气壮不要脸了
判决有失公理。 丢电动车的小伙不该赔偿。 如果老头不偷电动车就不可能发生死亡事件。 如果老头偷电动车被发现后不动手打人,而是乖乖的交出电动车也不可能发生死亡事件。
一分也不赔
可以支付正常丧葬费用的十分之一,属于救济。
小李冤枉死了。
传递的是恶
如果小伙子报警。警察赶来阻止老头偷窃行为,在争执被警察强制把老头制服时老头突然心脏病暴发而亡,法院又该如何判决?
一般这种情况直接打电话报警,老人没有钥匙🔑推着车走不远,自己打完报警🚔电话跟着他,一直等到警察👮来就行了,啥也不跟老头说什么
道德的沦丧
把讹人家属全部喂鳄鱼
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法律的扭曲?
这是什么世道?
妥妥的抢劫罪
早知道是这样的判决结果,小伙子后悔还了那一脚,电动车丢了损失两三千,这下赔了五六万,亏大了! 以后见到偷东西的千万别制止,否则损失惨重!
老头不是心脏病死的吗
支持盗贼继续偷东西!!!
偷车的与法官的老爸是同行吧?这样判以后他老爹也可以多拿点钱
身患重病可以去偷去抢逼对方还手,棺材本出来了!!!!
又出来个糊涂法官!
把这些无耻之徒的名单公布天下,不能让他们再害其他人了。
大爷扇了一巴掌已经离开,危险解除,追上踹一脚不属于正当防卫。至于老头的死是由于自已身体原因,与踢一脚有没直接或间接关系,得有法官专业判断。 总体说老头偷车不对,有错在先,但人已挂了,不再追究。小伙踹那一脚人之常情,并不是老头挂的主因,人道主义为重,捐点后事费用得了!(纯属自愿)
这法官也是人才
以后遇到偷电动车的,主动把钥匙送上。
这明显是谁死谁有理,谁损失大谁有理,死了和小伙有什么关系,主因是老头如果不偷车能有这事!!!即然法官有这个理,小伙受到损失是因为法官造成的,应该告法官赔偿小伙的损失因为
沿路抢劫,自己丢死了!
祸害该死,应该先报警
谁死谁有理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遇到这种不法行为是不是该需要问问他还缺什么?
转化型抢劫
法官混蛋至极,比偷车老头好可恶,还该死。就是他们把社会风气搞坏了,没有大是大非了。没有人可以因为自己错误或者罪行而获利,这是一条根本原则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我?[滑稽笑]
明显的和稀泥
以后见着偷窃,抢劫,杀人,绕路
小偷有理!!!
哪多哪少,还不如把电动车给他了,也就3,4千块钱,现在可好要培5万多
这个事是告诉我们,有理也别下手下脚太狠,死人了必负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