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和张女士分手后,他要求归还五年来交给她的60万工资,但张女士拒绝,认为自己

孙夏和趣事 2024-12-27 09:43:34

吴先生和张女士分手后,他要求归还五年来交给她的60万工资,但张女士拒绝,认为自己也付出了青春。法律上,这笔钱该不该还? 两人因工作相识相恋并同居。吴先生为表诚意,将工资卡交由张女士保管,每月只留2000元给自己用。起初,他们享受着甜蜜的生活,但随着时间推移,生活琐事带来的矛盾逐渐显现。 张女士提出分手,这让吴先生十分痛苦,更让他不甘的是,他觉得自己的辛苦所得不应就此消失。面对吴先生的要求,张女士坚决不退让,她认为这五年的付出同样重要。 法律规定,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同居期间双方收入视为共有财产。如果能证明资金来自个人劳动而非赠与,吴先生有权主张分割。但如果资金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这部分应合理扣除。 这个案例提醒情侣们,处理金钱问题时要保持理性,避免日后感情变化引发的纠纷。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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