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大法官采取终身制? 1776年那会,人均寿命才四十多岁,一般活不到七八十。五六十岁上去,干个三四届就上帝喊他退休了。可谁能想到现在这些大法官活得快100岁了啊。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在讨论如何构建司法体系时,创始人们深知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他们希望最高法院作为国家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不受行政或立法权的干扰。 为了防止大法官因政治压力或换届风波而丧失独立性,终身制被写入宪法,明确规定:“联邦法官应在行为端正情况下终身任职。” 这一设计基于当时美国的政治和社会背景。新生的美国需要建立权力制衡体系,司法作为三权分立的一环,承担着制约行政权和立法权的职责。 如果大法官任期过短,可能导致频繁的更替,不利于法律体系的稳定。而且终身制还能避免大法官在任职期间因经济或政治因素向其他权力妥协,从而保持司法裁决的公正性。 但终身制在当时的实际效果,与今天我们所见的结果却大不相同。18世纪末,美国人的平均寿命只有40岁左右,即使是精英阶层,活到60岁已属长寿。 所以大法官们即使终身任职,其实际任期往往也只持续十几年。 然而,随着现代医疗的发展,人类寿命显著延长,大法官的“终身”任期也变得越来越长。21世纪的大法官往往能在任职岗位上待上数十年,甚至超过30年。 在这样的背景下,终身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尤其在寿命延长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通过总统提名和参议院确认产生,终身制也使得每一位大法官的任命,成为党派博弈的重要战场。 特朗普就在任期内通过快速提名三位大法官,将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向保守派倾斜,这一变化或将影响美国数十年的法律环境。
为什么美国大法官采取终身制? 1776年那会,人均寿命才四十多岁,一般活不到七
沐白史记鹿
2024-12-26 18: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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