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河南女法官的凶手被判死刑,有人却仍在为党志军喊冤,这是大错特错!
就因为电动车与小汽车剐蹭,党志军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未果后,一怒之下闹上法庭。
可上了法庭后,党志军的要求却变了,不再是区区5000元,而是多出三四倍,要求小汽车车主李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8万余元。
他这些损失是怎么计算来的呢?主要包括电动车的损坏、自己昂贵皮大衣的破损、以及在医院住院29天的医疗费。
如果党志军的所有诉求全部符合真实情况,那么王佳佳法官是不会给出只赔偿9000余元的判决。可实际上,电动车不是党志军买的,维修只花了75元;通过监控录像,昂贵皮大衣事发时并没有穿;医院和医生也证明,他入院半月就符合出院条件。
所以综合这些情况,赔偿9000余元的判决是合情合理的。只不过党志军利欲熏心,想趁着小车祸捞一笔,为此还不惜伪造证据,这实际上已经是违法了。
如果当时他能够幡然醒悟、及时收手,后面便不会有一死一死刑的悲剧。可党志军明知自己不占理,反而认为是法官徇私舞弊、判决不公,一番图谋后,终于闯下了滔天大祸!
他尾随王佳佳法官至地下车库,用两把剔骨尖刀作案,猛刺20余刀,致使女法官当场死亡,可见他是多么的心狠手辣,手段又是多么的残忍。
幸好苍天有眼,党志军在家畏罪自杀未遂,这才让法律能够对他进行最公平和严厉的审判,并且将整个事情的真相和细节全部还原。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伪造证据牟利不成,又携私愤残忍杀害女法官,党志军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这是罪有应得!
之前就有不少网友为党志军喊冤,还有谣言传出保险公司愿赔1.2万,女法官非要判决只赔9000元,如今看来都是子虚乌有、受人蒙蔽,被有心人挑拨官民矛盾。
保险公司不是做慈善的,法官审案也是依照事实和法律而行,如果原被告双方真的愿意以1.2万和解,女法官又有什么理由去阻止呢?这显然也是不合逻辑的。
原本只是一次小小的车祸,如今却要闹出两条人命,不知党志军是否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和偏激做法而后悔?
再重的刑罚也换不回女法官的生命,这也告诫我们切勿冲动行事,否则只会害人害己……
李大歌
舔🐶小编,无论怎么舔地,也是黑的。
我的名字有个王
小剐蹭,人都住院了,那叫小剐蹭,要点脸吧?真的是越来越多没皮没脸的人了!
taotao
如果本案事实如此,那么就带出了另一问题,之前那些恶意带节奏的,必然是有组织蓄意的,务必查实严惩。
天@狼&星
这案件到底有没有尝试过调解?
用户88xxx12
对造谣的人还是该严惩
筑梦路上
什么叫伪造证据牟利不成,
月若慕
看到这货,直接拉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