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80岁的老母亲,在睡梦中离世,没来得及立下遗嘱,大哥提议,把母亲800多万的房子卖掉,三兄妹每人分266万多,此话一出,二姐点头同意,男子顿时气炸了:我赡养老母30年,你们啥都不管,凭啥平分?三姐弟对簿公堂,法院的判决亮了。
这天,汤名郡小心翼翼的,把妻子小火慢熬的老母鸡汤,端到80岁的老母亲面前,给她补身体。 他把鸡汤吹凉,一口一口喂给老母亲吃,母亲把第一口鸡汤咽下去的那一刻,顿时老泪纵横。 母亲一哭,把汤名郡吓了一跳,赶紧问老母亲咋了?是不是哪里又不舒服了? 母亲笑中带泪的说,她身体好着呢,就是觉得她这辈子生了两儿一女,老了却只有汤名郡这个小儿子床前尽孝,觉得感慨不已。 自己住院一个月,大儿子一次都没来看自己。
二女儿倒是来了两次,也不接屎接尿,也不端茶倒水,就是做做样子,然后溜之大吉。 只有小儿子夫妻俩,衣不解带照顾自己,他们也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她住院胖了一圈,小儿子却面色憔悴,瘦了好几斤,她看在眼里心疼不已。 作为母亲,她虽然想一碗水端平,但既然儿女有孝道的,有薄情的,那她这个母亲,也得厚此薄彼。 所以,老母亲决定,把她名下的那套房子,过户给汤名郡,他受之无愧。 可汤名郡制止了母亲的想法,他觉得,母亲还健在,却安排了身后事很不吉利。 而且,如果母亲把房子给了自己,没有不透风的墙,大哥和二姐知道后,必然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来家里闹腾,让母亲伤心,让街坊四邻看笑话。
虽然大哥和二姐生性凉薄,但手心手背都是肉,母亲剥夺了她们的继承权,是因为失望至极,又觉得亏欠自己,他不想独占房子,闹得手足不睦。 说起他们汤家,曾经是个让人羡慕的家庭,可在他十几岁时,父亲撒手人寰,母亲含辛茹苦把兄妹仨养大。 好不容易,他们都成家立业,老母亲该颐养天年了,却没想到,因为大哥惦记母亲的这套房子没有得逞,母子闹得不欢而散。 在大哥看来,他是汤家长子,他儿子是长孙,结婚需要房子,老母亲就应该把她的房子卖掉,给长孙娶媳妇。 老母亲可不糊涂,她人还健在,没了老窝,就等于没了栖身之处,住在谁家都可能看人脸色,仰人鼻息。 而且,在她心里,没有长子长孙一说,所有的孩子都得一视同仁,否则分配不均,家庭不和。
大儿子没占到便宜,立马和母亲翻脸,夫妻俩一唱一和,把母亲骂的泪流满面。 汤名郡闻听,把母亲接到自己家,大哥大嫂就不敢上门找事了。母亲这一住就是30年。 这期间,夫妻俩把老母亲照顾的舒舒服服,大哥和二姐,却一个电话都没有。 上次,老母亲脑出血住院,虽然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却半边身子不听使唤了。 住院期间,一儿一女真是让老母亲寒了心,所以,她才提出过户房子到小儿子名下。 汤名郡哪里知道,他的拒绝,给自己惹上了兄妹对簿公堂的麻烦。
在一个晨曦微露的早晨,汤名郡起床,照例去母亲房间查看,却发现她在睡梦中离世,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大哥二姐终于来了,生前不孝,死了乱叫,光打雷不下雨的哭了一通,然后提出分割房产。 大哥提议,把母亲名下800多万的房子卖掉,他们兄妹仨平分。 汤名郡顿时气炸了,母亲尸骨未寒,大哥二姐就迫不及待分房产,真是大逆不道。 而且,他们两个有什么资格平分?照顾母亲时,看不到她们的影子,分遗产时不请自来。 三兄妹达不成协议,对簿公堂。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大哥二姐认为,母亲突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就应该走法庭继承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他们作为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大哥提出卖房后均分有法律依据。 而汤名郡说,他对母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还和母亲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没有道理。 因为,母亲轻手利脚时,还帮他们洗衣做饭,他怎么不说?
2、汤名郡认为,大哥二姐对母亲不尽赡养义务,应该少分遗产,没资格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汤名郡认为,既然他们夫妻赡养母亲30年,尽了赡养义务,有权多分,大哥和二姐,有赡养母亲的条件,却不赡养,应该少分,而且,他们也没协商一致,他拒绝平分。
3、法院做出公正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还有亲戚邻居给汤名郡作证,他确实孝感天地,大哥二姐确实枉为人子女。 法院判决房产的80%归汤名郡,大哥和二姐则各分10%。 对此,你怎么看?
如果是真的,挺好的!!!中华传统美德要提倡!
我家姐妹俩,因种种原因,父亲由我一个人养老送终,父亲临终前当作我们俩的面立下遗嘱,手中存款60多万全部给我,房子平分,我妹子说应该的,因为都是姐姐一人在辛苦,但父亲过世后我把所有遗产都与妹妹平分了,我不想因为钱伤了姐妹的感情。
不尽孝的应该没的分配财产
法官这个判的好,不然中华五千年的孝道要被葬送了
不赡养不分,这样才对!付出辛苦和孝心这是应得的!
法院好样的。
法官也有懂事理的,赞一个!
给法院点赞👍公平,公正,给汤名郡有孝道点赞👍。
应该百分之十也不给,
法院判决结果对得起天平秤了。希望继续发扬。
坏孩子不尽孝还不养老人张口就来要房,说攻击老人的话语,一分钱都不给。
伺候老人家这种事就是得一家有一家要吃亏的,其他各家才会看着做 而且最后好处要平分,遗产要平分的,这样这个家庭才维持的下去,要不然的话就是翻脸
百分之十都嫌分多了👎
这样的判决值得点赞!
不孝顺的孩子,一分不给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判的不错
孝是中华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美德。
大哥二姐各分1%就行,没有尽赡养义务,象征性分点!
就该这样判,不能让好人寒心!
不尽孝得罚款!法律得与时俱进[抠鼻]
百分之十都是因为你们是奶奶身上掉下来的肉。不嫌丢人,枉为儿女。
判决很公正,养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养的不孝子体会不到养老父母这个过程艰辛!
不能让有德之人寒心。
这个法官没有和稀泥,挺好的!和谐社会不是和稀泥社会
其实还是早点做遗嘱才好。如果不方便公开,完全可以秘密的以存在律师或者公证处那里的为准。
百份之十都多了,应该只有百分之三。
我相信大家心底里都认同这才是公正。同类的新闻太多了,多分10%的或者平分的大有人在,只有今天的这个新闻才让人点赞
嫁出去的姑娘如果付出了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没有付出也没有亲情就什么也不要分割,对这种没有孝道的还要追究她的赡养义务
好,赞这好法官。
为法官点赞!
公平正义,要更多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这法官还行,判得比较合理,公平公正
假如法院真是这样判的,说明法官明事理!
好
判决结果太好了。
还是分多了,这给那些不赡养起了坏头,
好样的
就应该怎么排水老的时候不能动谁给小孩孝敬老的就全部给他不孝敬你就不要给10%都多了
支持法院,更支持母亲,直接过户,另二人不配分配
说得好,生病的时候才来照顾,平时怎么不见嘘寒问暖?
/不赡养就没份这也正是法律应该维护
好
这种人就算平分了。也没有亲情的。
老大走伤悲
不应该给那两个狗东西
这位法官对国法,国情,乡情,人情了解比较贴切,在这个案子里判决准确合法合情合理。这位法官厉害,我看可以进最高院释法司
我家兄弟三人,还有一个姐姐,我老大,母亲在我家由我一个人抚养24年,没有遗产,去年3月去世,也是由我一个人料理后事,二弟出了二千块钱,小弟还不愿出,跟我吵架,我也算了,亲兄弟一场不能为了钱而翻脸,我做不到,
判的对,这样才不会寒了人的心
这种判决才是正能量的判决
这次法院判的好[点赞]
这法官是明白人,为他(她)点赞👍👍👍
这次我站在法院一边,希望这样的法官真正的为民做主
好法官
这才是有道德底线的法官
好好好,情理法,法在最后,法院这样判于情于理正确,也合法。这才是法治。
判决公平!
这种法官才是好法官!
这判决比较合情合理
如果法院都是这样,自然有人相信善恶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
至少30年前的老破小,能有800万?
孝顺的多分点。法院这次又判对了
保住中国尊老爱幼传统道德的底线!
支持法院判决!
公平公正的判决
法院公证得好
法院判得对
法院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挺好的。宏扬中华以孝为本的美德!
法律应该这样,有付出就应有收获,抵制那些想不劳而获者。
房子重要,还是亲人重要?如果选择房子,说明老太太教育失误,子女见利寡情,如果选择亲情,说明子女有成,不在乎父母的馈赠!如果选择都不重要,那就白养了,无欲无求了
别争别吵,走法律程序,各自举证,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办,没必要彻底撕破脸。
合情合理。完美
如果当时过户给小儿子,真说不定那哥俩会找过来闹。即便不知道过户,老人去世后也不会同意。
啥也不管,白得八十多万。
法院判定基本合理
这才是接地气的法院和有担当的法官。我相信法院调查三个儿女尽孝情况的全过程就是在教育周边的人应该要善待老人!希望能推广,法院在处理案件的同时又教育了一大片的居民要孝敬老人!
这个比例合情合理合法。
判的合理[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如果是真的,应该这样分
法官是公正的
很好,判的对
判的正确!
判的好,,,,
法院这样判就是要大家保持孝道
这个判的对,没侍候老人还想多分财产,脸皮太厚。
一般儿子养父母,嫁出去的姐妹不分财产
判得对!
支持法院判决,公平[点赞][点赞][点赞]
老人如果一分没有、你看老三还养老母亲!!!儿女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共同继承!!!
没有尽孝理应一分没有,还得追究责任,上诚信名单,父母已经养你小,你没有养老,怎么会还能拿到钱,这也是法律的不公!
有时不是儿女不孝顺,而是老人偏心,年轻时偏心一个,还想另一个到老了一样照顾。就算一样出钱,另一个也做不到一样照顾。
这样的法官去哪找
他们怎么就遇到这么好的法宫,真是幸运。
法院判决也欠公平。老人就是全部请人照顾也不可能用去五,六百万。
应该,谁养老人谁分的多。不过,老人确实有问题,应该早早的留下遗嘱,让照顾自己的人明明白白获利。
如果法律按造事实和实际来判决,就是老人不留遗作,对尽孝之人是一个很好的保护和支持,望以后的判决是法律,人性都能有所升张的判决,对不孝,不忠之人与以打击,升张真义,社会就不浮躁了,人心平和忠,孝都能回归,支持法院的判决。
我觉得法治社会就应该依法去做,而不要用道德去绑架,没有遗嘱,就按继承法去执行,其中的特殊情况比如未成年少女和赡养老人这种我觉得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而不是随意或者根据道德和法官的好恶来判决,赡养老人者得百分之八十也非有问题,但要有个上限,比如100万,而在有些案件中,赡养着可能还得有个下限,比如10万,也就是不论哪个案件,只要同类情况,就执行同样标准,赡养老人者优先得一定百分比的遗产,但最高不超过100元,如果遗产不足一定数额,如10万,可全部归赡养者所有!
为这个案子的经办法官点赞!在情在理,用法得当,能起到宏扬传统孝道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示范作用。建议国家完善司法解释,拒不承担赡养义,只争遗产的不孝子女,社会影响恶劣的,应该可以剝夺继承权,实现瞻养与继承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对等。对父母正常生活治疗所欠债务,其遗产不够偿还的,支持债权人可以向未尽义的子女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