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被害案,党某仅仅4个月就被处理了,连《新华社》都发文关注了,可见其恶劣程度,背后这5点细节太让人意外了:
1.党某的作案动机是报复法官,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判罚。
党某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罚小轿车全责。
后续肯定是党某,保险公司,法院,这三方一起协调。
而党某,要求赔偿18000元,其中包括住院费,电动车费用等。
而法院判罚只能赔9000元,这中间相差了一半。
这也是党某走上绝路的因素。
2.党某是个光棍,按理说他和法官又不认识,他是如何精准的找到女法官的地下停车位的?
这就暴露了一个大问题,人的隐私这么容易被发现吗?
党某,年龄也不小了,他竟然能花费那么多精力去跟踪,摸清女法官的住址和停车位。
犯罪过程中,手段很残忍,完全就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去的。
3.党某被抓时,在家里已经服毒了,想一了百了,但后来被救醒了。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他知道自己犯的是什么罪,一开始就是奔着鱼死网破去的。
4.法院判处党某死刑,这次审理的速度确实很快。
几个月前发生的事,这么快就审理结束,法院的效率挺高的,这也算是给女法官一个交代了。
5.这件事,也给大家上了一课。
平时一定要远离戾气重的人,同时为人处事要多点温度,18000和9000,差了9000块钱,如果党某觉得判罚不公,可以申请上诉,或者私下找保险公司协商,这都是可行的办法。
而为了这9000块,为了“争一口气”,结果弄得两败俱伤,真是太不值当了!
很惋惜,一位年轻的女法官就这样离开了!
同样也很无奈,党某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走犯罪这条路!
王佳佳案让民众知道了立案庭的法官可以审判案件,知道了一天审两案的效率,知道了全责判赔一半的判决。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反正死都要拿回自己的公道[哭哭][祈祷][祈祷][祈祷]
上诉并不是一般人熬得起
他诉求18000,保险同意12000,法院砍到9000。法官砍价,受害者砍人。
好大口气,为了9000块,为了一口气!我敢说今时今日中国还有好多人不能随便就拿的出9000出来,就算5000一个月工资的人都不是能随便拿出9000出来
不知人间烟火,不懂民生的法官该受惩罚!
希望法院以后断案多些公平正义,保持住这样的高效率来对待每一个案件!
佛说因果
她做了她觉得正确的事,他做了他觉得正确的事没问题
全部案件有这效率就好了。
如果判决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就不会有后来事
为什么有的案子能拖几年?
判得糊涂死得糊涂,但兇手似乎不想活。
放心吧,他不会上诉的
我姐夫秋天被车撞了,轿车全责,误工费一天才33块钱,自己家里花二百一天雇人摘苹果,他断2根肋骨,不能干活,最后赔的钱去了给医院的吃饭的坐车的差点都没够,自己还几个月干不了活
关键是。这样的案例以后会减少多少纠纷。哪一个法官也不敢再这样判了。
在苏州一个农民一个月的退休金才1200元!想想其他地方的,9000元相当于一年的收入来源!
请先学法再说教,这个是一审终审没有上诉二审!他能上法院绝不是你说戾气重的人,为什么弄成这样是不是该反问一下为什么?
文章充满了阴阳怪气
洗毛洗
没钱请的起律师吗?
穷人打官司本来就很难,你还让上诉,不花钱吗?能保证赢吗?法院都已经判了,还找保险公司有用吗???缺不缺德就不说了,做了错事就应该承担后果!!!!!
依法审判做到没,我说的是这件事之前
怎么不说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认赔12000被降到9000呢
坚决支持判决,别让无知的网民左右。
底层很多老百姓是文盲加法盲,上诉?他可能听都没听说过,而且上诉如果成功,是不是意味着法官判罚有误?应不应该受到追究?一审乱判,然后怪别人没上诉?这什么逻辑?
唉!凡事都有因必有果,既然大家都知道9000元没了两条命,当局及相关人员难道不知道吗[哭笑不得]希望今后有关人员该清醒清醒了!!!
"法"是愈发不为受害者得利、反而包容作恶者。太多防卫过当、被打者反正各打五十大板~,女法官也算是无奈的受害者而已。
无所谓,真下决心,后果早知道,只是现在不担心以后行凶者更加残酷?多少罪犯都以这条轻判,以后别拿这当借口,统一重判。
事情还是要看因果的。合法的前面还有个合理呢,
反正我没错,错的都是别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嘴脸真恶心🤮
我感觉18000-12000=6000÷2=3000+12000=15000.判给他15000,应该不会砍人,而且党某及保险公司都觉得赢了。
一名换一命,谁吃亏谁知道?
老汉还是退伍兵,
慎用权力、提高审判水平,加强安全保护!如果这样,两个人都不会死。
不说抠门的保险公司愿意赔多少么?
老头在刀人的时候,已经想到了结局
如果赔偿18000元合理合法判赔就是这下命丢了太不值得了!
世间因果报应!
保险这个东西现在让人很恶心,买的时候是一步到位,理赔的时候墨迹还要走法律程序
王法官千不该万不该怎么判受害人赔9千元!结果俩败互害怨谁呢?
上诉[哭笑不得]
没有什么值不值,人活一口气,东莞那个也一样,为400块钱工资照样亲手刃了对方
这个女法官真的死有余辜
挺好的法官,人家的所有的案件都经得起人民考察
死于战略合作伙伴之手。
虽说法不容情,但应该指那些恶性案件,象这种民事案就有些人情味吧!
大家一定要远离小编这样的人,免得哪天天雷劈小编的时候被牵连到!
支持
老百姓不这么看。
为什么总要人去上述,有多少人能经得住漫长的等待
你砍价,他砍人,不值得
建议大家看下判决书,从新思考一下吧
我觉得很公平,你砍我一半价,我砍你一半命!!!人死债消!!!
又来洗了,小编没事情干,多去外面找一些新闻来写……
他都不怕死了你还有什么能挡住他
1比1这兄弟亏大了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因果
死了死了死了
农村老汉有能耐上诉吗
为的是九千元,为的是一口气
主播老兄看看评论
你要觉得可惜你就去陪她吧。我们觉得她该
看看老百姓怎么说,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不管什么原因,不至于杀人吧!!!
法官是错误方
保险公司招惹谁了,怎么会死人,还是俩
一派胡言!
那个什么二十一条好看不好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和个人就可以解决,为什么法院要介入?
[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点赞][点赞][点赞]
事出必有因,只是时辰未到
多关心基层群众的疾苦吧!
小编就是洗地工!
也是够快了五个月就可以了断一个人的命运[捂脸哭]
除了受害变作恶者,跟着案子有关的有红心的吗?
杀人者死,盗及伤人抵罪
看评论区,弯弯又上班了?
博主的快餐文,显示了内心的浅薄!
应该引以为戒。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党志军因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住院期间各项费用及财产损失共计18832.93元。但党志军提交了多项虚假证据,且其并未实际住院。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9384.89元。党志军因对民事判决结果不满,产生报复心理,2024年8月7日,携带两把剔骨刀进入王佳佳所在小区等候,见到王佳佳后持刀连续猛刺其心脏等致命部位20余刀,致王佳佳当场死亡。作案后,党志军逃离现场并自杀未遂。
都是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而已。
公道自在人心
死刑判的重了
老英雄千古!老英雄杀了恶魔!永垂不朽!
话说的轻巧啊
可以申请上诉?能说出这种话,你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
你砍价,他砍人
自罚三杯
穷凶恶意杀人之徒应上菜市口。
人家是手下留情了的,要不不会给你留一个能免费扶养到18岁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