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一男子在高速路上遇到交警设卡查超速,随后男子因超速被当场罚了200元。男子不服,认为交警的设卡程序违规,而且交管APP上查不到违章信息。交警队给出的回复是:没用电子眼拍,而是流动测速装置拍的,所以没有及时上传。男子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却不立案,要求男子先去复议。网友:如此麻烦的程序,难怪老百姓只能认罚。
(来源:齐鲁壹点、极目新闻)
事发当日,窦先生驾车行驶至银昆高速汉中段,该路段最高时速限制为80公里/小时,而窦先生的车速却超过了100公里/小时。当他驶入一个服务区入口时,发现前方主路被交警设卡拦截,所有车辆只能进入服务区。窦先生因速度过快,险些撞上锥桶。进入服务区后,他看到了几位严阵以待的交警,正等着给超速的司机们“上课”。
面对交警出示的超速照片,窦先生并未否认,但他对交警的设卡行为表示了质疑。他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紧急公务情况下,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而交警此次设卡查超速,似乎有些“越界”。更让窦先生不解的是,交警还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如果能提供另外两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就可以减轻处罚。窦先生虽然无奈提供了信息,但心里却越发觉得这事儿不对劲。
为了讨个说法,窦先生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然而,法院却不予立案,建议他先申请行政复议。这一结果让窦先生感到困惑和不满,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却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救济。而且,他查询了自己的超速违章记录,竟然查不到。
对此,交警部门回应称,当天拦车查超速的行为并未违法,这是公众与交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同。同时,他们也承认在开具罚单时存在过错,未将违章信息上传至系统。对于窦先生质疑的设卡行为,交警部门表示,这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然而,窦先生对交警的回应并不买账。他认为,交警必须出具执行紧急任务的通知作为证据,否则难以服众。对于行政诉讼被驳回的情况,法律专家表示,窦先生的情况确实需要适用复议前置程序。因为他对交警的执法程序表示不认同,认为交警执法违法。
最终,交警部门承认了涉事交警在开具罚单时存在过错,并表示会对涉事交警予以处理。同时,他们也解释了窦先生的违章信息未能查到的原因:是因为流动测速设备拍到了窦先生超速,而非电子眼拍摄,所以尚未来得及上传。
这场风波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如何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如何确保交警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