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女子与丈夫协议离婚,两个孩子跟父亲生活。半年后,女子与男友刘某同居。女子工作不顺心,经常酗酒,回家后寻无酒未醉,便是闹,也就是睡。女子心里烦,喝多了,就想从高处跳下去解气。没想到这一天竟然来临。
一天,女子又是酗酒,回到家,刘某不想搭理她,这个女人就想到了死。 刘某回到家发现女子已从阳台跳下去,拨打120,但为时已晚,女子已当场死亡。
警方到现场后排除刑事案件,刘某说二人系男女朋友关系。
女子两个孩子看到妈妈死了,就把刘某告上了法庭,索赔57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赔23万元精神损失费。 对此,刘某表示不服,他有什么责任呀!是那两个孩子的妈妈与他老公离婚了,那是他们的事情,他与孩子的妈妈才认识半年时间,不应该赔钱。
女人离婚有孩子,男人最好不要碰,因为你会有碰不到的责任。
这件事还告诉男人,找老婆一定要有眼光,要么大家门当户对,要么高攀。
如果是真的,法官判决依据是什么
留着文笔水平,错误连篇语句不通罗辑不紧密,你还不如吃屎去。
找老婆最好不要找离过婚的女人,特别是出轨女离婚的
这样的女人死了就死了!
尽扯犊子
抗议
还是单身好,千万别找老婆,那是灾难的开始[狗头]
什么狗屁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