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等来了!就在刚刚江西警方直接出手,将撕咬母女二人的四条恶犬的主人全部给抓了起来,涉事恶犬已经全部安全拘束,狗主人全部被刑拘,对于这个案子,警方会做进一步侦查。 可以说这一次警方出手意义重大,这说明警方听取了大众的声音,能够采取积极的处理办法,但是后续该如何处理?依然影响很大。 作为养狗的人,既然喜欢养狗,就需要对狗的行为负责任,如果只是随意的放养狗,这是对于养狗行为的不负责任,而这种不负责任,会直接导致整个爱狗人士群体也成为了祸及池鱼的那一个。 因此对于养狗这个问题,应该追究养狗人的法律责任,养狗条例无论如何规范,只要没有对于养狗人作出进一步的处罚,养狗依然是社会难题。 现在江西警方已经抓人,咬伤母女的狗的主人已经全部都进去,只能说一个多月的时间,总算动手了,虽然经过了发酵,但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能够及时处理 ,威慑力还是有的。 想一想在城区在公园,在大庭广众之下,溜达着四条烈性犬,这对于所有人的生命安全,那都是一种威胁。 发生这样的惨剧,其实追根究底,那就是四条烈性犬,为什么能够进入公园?四条烈性犬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的养殖? 不允许饲养烈性犬,应该是一种三令五申的政策,同样这一件事情也可以举一反三,在全国范围内,到底还有多少人在饲养大型烈性犬?又有多少人还在无规则养狗。 这一次江西警方算是干得漂亮,对于这样的狗主人不判重刑,天理难容,养狗没有问题,关键是养狗的人该如何处理? 只要能够将养狗的人约束住,再多的狗其实都没有什么关系,养狗的问题,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不是如何管理狗,而是如何管理住养狗的人! 这一次如果能够依法严办,对于很多无规则养狗的人来说都是一种震慑,同时对于爱狗人士来说,这也是清除了一个毒瘤。 现在总体来讲,国家在宠物立法这方面以及在处理机制和环境方面还不是十分成熟,很多执法部门对于这方面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因为监管不到位,监管不严以及相应的措施没有配置,才是此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同时关于警方的问题,警察要慢慢的调查清楚养狗人的背景,同时还要请示领导,再次还要评估事故所造成的所有风险,这些都需要时间,一个月不算长,也不算太短,只要能够依法为国,执政为民,大家都应该有包容之心。 警方的这次行动基本上可以对于这件事情暂时的告一段落,那剩下的就看法院该如何处理了,希望无论是警方还是法院都能够真正的为民执法,还这对母女一个公道,同时也给广大关注这件事情的网友一个公道。 对于此次事件,大家怎么看?这只狗判刑, 江西恶犬咬人 严惩狗爸爸妈妈 宠物狗攻击事件 江西赣州狗咬人 狗主人被拘 赣州犬只伤人 上千条狗狗待杀 偷狗被爆打
五只狗也要抓一个月,不发到网上舆论压力一下都没人报道
够迟缓的
狗咬人不算事,人打狗才是大事。如果是人打狗,你看各平台上天天一堆哭着喊着为狗喊立法的视频,且热度不减。[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如果是人打狗,放到网上去爱狗人士会把你的底到抄光,如果是狗把人咬死咬伤,那些整天都说狗是人类真诚的朋友的爱狗人士连鬼影是见不到一个出来说句公道话。
狗主人什么来头也没人说,不是一般百姓
一个多月了,什么原因导致拖那么久?
任性养大型烈性犬,又放任它们咬人。跟开车往人群里横冲直撞有区别吗?
应该以“以危险的方式威胁公共安全”的罪名追究。
养狗可以,静止带出门,出门必须栓在狗主一米内
我们小区也有不拴绳子的狗。那天它直直地跑到我女儿跟前,把我女儿吓哭了。我在停车,我女儿六岁,站路边没动。我下来把狗赶跑了。不知道在哪儿举报那些野狗和它的主人?
难道不查查这一个月内,都是哪些人在阻挠处理狗主人?港方叫“阻碍司法公正罪”!
动物协会的人出来说两句啊,畜牲伤人的事频有发生,难道你们也是没人性的冷血动物吗
谁知道抓的是不是背锅侠,二十万找个无业游民顶事,可没少。
这种人就应该和狗关一个笼子里。再把恶狗饿上几天。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
这种狗就应该进锅里
五只狗,不栓绳子,狗主人比狗还要恶,做恶多端必须严惩。
舆论不介入,狗主人差点花钱就摆平了[微笑][微笑][微笑][微笑]
城市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咬人的狗一律打死,出门遛狗必须佩戴头罩
这回是真叔叔知道了
有几个善人养恶犬?
爱狗人士出来讲两句。
衡量了一个多月终于想明白要不要做做狗
我个人不会相信这个处理结果会令人满意。
绿化带都是狗大便
这种应该人和狗一起枪毙,就没有那些爱狗人士了
狗主人涉嫌过失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投放危险物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民愤极大,应该按照法律上限从严从重处罚
个人觉得应该重新定义"偷狗贼"这罪名,只要不是偷围拦内屋内或绳子固定的狗都一律当成流浪狗支持大家为民除害任意捕杀,免受一切法律责任。
咬人的狗必须全部处死
先将犯罪狗正法,再追究狗主人责任。
没话可说
别当真,当真你就输了
最讨厌的就是爱狗人士和放生的那帮人,无脑伪善
多养些狗,再多几个狗肉节,
狗犯罪狗主人同罪就好了!如果致人受伤或者死亡就判狗主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坚决按故意伤害罪判
应该判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特别重大,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犯罪成本很低,顶格都不痛不痒,受害者永远最亏
故意伤害
作为一名爱蛇人生,我打算去浦东做点好事,放生几百条蝰蛇怎么样[滑稽笑]
把这四条恶犬主人终身关进精神病院。
应该枪毙,或者搞几条恶犬咬这些狗主人。
养烈犬等于私藏枪支一样对群众生命造成威胁与社会有伤害,应对这个养狗主人重罚重判刑。!
马后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