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突然接到一个快递,她感觉莫名其妙,自己也没网购呀,她打开快递,当场就吓

米粒侃社会 2024-12-20 16:31:27

重庆,女子突然接到一个快递,她感觉莫名其妙,自己也没网购呀,她打开快递,当场就吓哭了!只见包裹里全是冥币,纸寿衣,她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得罪谁了,她多次联系快递小哥,可始终联系不上。女子赶紧报了警。网友:到年底了!以前有仇的,欠钱的,有理打不赢官司的,来给你送礼来了!直接烧給祖先,借花敬佛!

(案例来源:新闻夜航)

这天,翟颖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回到家门口,看到一个包裹,上面写着她的名字。

翟颖有些疑惑,自己最近并没有网购任何东西,这包裹是从哪里来的呢?

她回到家,她把包裹放在门口的鞋柜上,换好了家居服,就好奇的打开了包裹。

可万万没想到,当她看到包裹里的东西时,瞬间吓得脸色苍白,浑身直哆嗦,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

包裹里竟然全是冥币和纸寿衣!这些东西在翟颖看来,是极其不吉利且带有恶意的,这对于独居且胆小的她来说,太瘆人了。

她恢复镇静后,努力回忆自己是否得罪了什么人?但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叫外卖,也没给过卖家和外卖小哥差评呀,她网购如果东西不好就退货,深知都不容易,不去负面评价。

她也没欠谁的钱不还,也没跟谁有过节,到底谁跟自己过不去?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法侮辱自己,她活的好好的,暂时还用不上这些玩意,但吓也把她吓个半死。

翟颖颤抖着手,拿起手机,想联系负责这一片区域的快递员,想问问这包裹到底是从哪里寄来的?

但奇怪的是,快递员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她心里更加慌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坐在沙发上,翟颖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掉。她不明白,自己跟谁结梁子了,被这么整蛊?

她拍下视频发到网上,大家的评论,更是让她憋屈。

大家普遍认为,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让她自己反思做了什么缺德事,才被别人这么对待!

她行的正做的端,她没啥好反省的,她发布视频,是想谴责始作俑者,别人却对她劈头盖脸一顿数落。

她觉得她在明处,那个人在暗处,这次她忍了,那个人一定觉得她好欺负,下次不知道会邮寄什么过来,她想想就后怕。

翟颖思绪很乱,她想过把这些东西扔掉,但又觉得这样做可能会激怒对方,让事情变得更糟。

她想过报警,但又担心报警后会让事情闹大,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最终,翟颖还是决定报警。她觉得,这次如果自己默不作声,下次对方胆子更大了,她不能给对方第二次吓唬自己的机会。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翟颖在报警后,警方应调查包裹来源,确认是否存在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使用的情形,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若调查发现,快递包裹的寄送涉及翟颖个人信息的非法使用或泄露,那么相关责任人构成违法。

 2、如果行为人通过恐吓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调查确认寄送冥币和纸寿衣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财物,以恐吓方式造成精神损害可视为一种“损毁”,则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财物”不仅指物质上的财物,还包括精神上的安宁和尊严,因此恐吓行为也可能被视为对财物的“损毁”。

3、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快递公司应确保快件的准确投递,并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如果因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快递内容被恶意替换,快递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翟颖如果认为快递公司在投递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她收到恶意包裹,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或举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同时,邮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此类申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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