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婆婆花了604万给儿子儿媳买婚房,6年后房子价值翻倍,儿子直接卖出了1280万元,将钱打给母亲。不料,儿媳却非要离婚,还要和儿子平分卖房钱!儿子急眼了:房子是我妈买的,你一分没掏,凭什么分钱?夫妻俩闹上法庭后,男子直接拿出了一份证据,最后法院的判决让女子傻眼了。 2014年的春天,王承和孙莉莉喜结连理,开启了他们的婚姻生活。新婚燕尔,两人满怀憧憬,期待着美好的未来。 然而,现实很快给了他们当头一棒。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小两口不得不与王承的父母同住,这种安排虽然解决了住房问题,却也埋下了日后矛盾的种子。 起初,大家还能相安无事。可随着时间推移,生活中的摩擦逐渐显现。王承的母亲习惯了自己当家做主,对儿媳的一举一动都要过问; 她希望孙莉莉能够辞去工作,全心全意照顾家庭。但孙莉莉是个独立自主的现代女性,事业心很强,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工作。 每当孙莉莉加班到很晚回家,婆婆就会在儿子面前唠叨,说现在的年轻人不懂得顾家。她经常趁孙莉莉不在家的时候,跑到儿子家里打扫卫生、准备饭菜,然后向儿子抱怨说儿媳妇不会持家。 孙莉莉怀孕之后。婆婆坚持要搬来和小两口同住,美其名曰照顾孕妇,实则是要全面接管家务。她对孙莉莉的饮食起居管控得很严,连续喝了几天的鸡汤后,孙莉莉忍不住说自己想吃点酸的。 婆婆立刻板起脸教训。为了缓解家庭矛盾,王承开始考虑购置新房,希望能给小家庭一个独立的空间。 2016年,机会来了。王承发现了一处不错的房源,总价604万元。这个价格对于年轻的小两口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但王承的母亲表示愿意出资帮忙。她拿出了162万元作为首付,剩下的部分由王承和母亲分期还款。 然而,这笔巨额投资并非无条件的馈赠。王承的母亲提出,房产证上只写王承一个人的名字,并要求签订一份代持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为:王承承认这套房产实际上是其母亲所有,自己只是代为持有,日后如果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归母亲所有。 面对这个要求,王承犹豫了。他理解母亲想保护自己财产的心情,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伤害妻子的感情。 经过一番思考,王承还是同意了母亲的提议,并与孙莉莉商量后签署了协议。孙莉莉虽然心里有些不快,但考虑到这是摆脱与公婆同住困境的机会,也就默许了这个安排。 搬进新家后,王承夫妇的生活质量确实提高了不少。他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不用再事事受制于人。 然而,这种表面的平静并没有持续太久。婆媳之间的矛盾并未因为分居而消除,反而因为距离产生了新的误会和猜疑。 王承夹在母亲和妻子之间,越发感到力不从心。他试图调解,却常常适得其反,反而招致双方的不满。日子一天天过去,家庭矛盾不断积累,王承和孙莉莉的感情也渐渐变得淡漠。 2021年,房地产市场走势强劲,王承名下的这套房产已经升值到了1280万元。面对如此可观的增值,王承动了心思。 他一方面考虑到当初与母亲的约定,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出售房产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在征得母亲同意后,王承决定将房子挂牌出售。 就在这时,孙莉莉得知了这个消息。她觉得自己作为妻子,对这套夫妻共同生活了多年的房子应该有发言权。更重要的是,她认为自己这些年来为家庭付出的劳动和感情,理应在房产增值中分得一杯羹。 然而,当孙莉莉提出要分割房产款时,王承断然拒绝了。他拿出了当年与母亲签订的代持协议,表示这套房子实际上属于母亲,自己只是挂名所有人,没有权利私自处置房款。 孙莉莉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她认为,即便当初有这样的协议,这么多年来夫妻俩共同生活,房子早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就此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王承出示了与母亲签订的代持协议,强调房产实际上属于母亲,自己无权处置。孙莉莉则提供了多年来的还贷记录和日常开支明细,试图证明这套房子已经融入了夫妻共同生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王承的主张,认定房产归王承母亲所有,孙莉莉无权分割房款。😊 (参考信息:长沙政法:男子604万买房6年后1280万卖出,离婚时妻子要求分钱,法院不支持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细节处存在润色,请理性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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