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不务正业,只顾自己玩乐,对妻子儿子压根不管,他为了搞钱供自己挥霍,贩卖毒品,被抓起来判刑,谁知服刑期间,他突然脑梗,失去自理能力,出狱后他找到儿子,要儿子每月给他3000元赡养费,儿子大怒: 你没养我小,凭啥要我养你老?男子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内容来自: 澎湃新闻客户端)
谷晓军站在自己家低矮的院墙上,看着邻居家一座座新房拔地而起,他又看看自己家院子里,破破烂烂,母亲正在那里喂着一群小鸡。
谷晓军脑海里没有父亲的模样,父亲彭大富不务正业,整天在外,游手好闲,四处游荡。
他偶尔回来一次,就是问母亲要钱,母亲养鸡下蛋,养羊下小羊崽卖,换来几张微薄的小钱,都会被他偷走抢走。
母亲和他厮打,父亲就会扯着母亲的头发,他还会抡圆了拳头,就在母亲身上落下。
谷晓军吓的嗷嗷大哭,父亲对他瞅都不瞅,甚至大声吓唬他说,再要敢哭,就把他的嘴给打烂。
时间一长,谷晓军和母亲就当他死在外面,他爱咋咋,母亲依旧打着零工,缝缝补补,一点点拉扯着谷晓军长大。
彭大富一跑多少年都不回家,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房,同一年龄段的男孩子们也都结婚生娃。
谷晓军家里依旧是家徒四壁,父亲好像人间蒸发,他们孤儿寡母,在贫困的日子里苦苦挣扎。
好在谷晓军渐渐长大,他开始外出打工,希望能攒下钱来,给母亲也盖起一座青砖瓦房。
母亲日渐衰老,花白了头发,她满脸沧桑,依旧不停的辛勤劳作,种地种菜。
她还是养鸡养鸭,养猪养羊,她还想攒些钱给儿子娶妻,希望早点给自己生个大胖孙子。
彭大富在外面混了多年,只顾自己吃喝玩乐,他根本忘记自己老家,还有妻子儿子。
他年纪渐老,在外混不下去,他为了挣钱,供自己挥霍,跟着那群狐朋狗友合起伙来贩卖毒品。
他拿着卖毒品的钱四处逍遥,却不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的时候,他被警方成功抓获。
彭大富被判入狱服刑,可是多年的花天酒地早已作坏了身体,他在改造时,突发脑梗,当场昏迷。
经过抢救,他保住了性命,可是从此以后,他行动受限,生活不能自理。
转眼之间,他刑期已满,被释放出狱,交给了当地的社区,对他代位管理。
社区也没有办法,只有把他安排进了养老院里,可是养老院每个月的费用是3000多元。
彭大富哪里有钱来支付费用,他想起了抛弃多年的妻子儿子,他掐指一算,儿子已经成年,肯定早就会打工赚钱。
于是他就拜托社区帮他联系儿子,谷晓军接到电话,顿时恨的咬牙切齿!
他脑子里闪过去的记忆,只有父亲回来抢钱的模样,还有他挥起拳头打母亲的凶狠神气。
就因为自己摊上这样的父亲,一辈子都被村里人看不起,他们娘俩受尽苦难,到现在生活都赶不上别人。
别人家的父亲,父慈子爱,谷晓军心里,对彭大富就是冷漠和仇恨。
他早已经记不清彭大富的模样,只有母亲那辛苦做工的身影在眼前晃动。
谷晓军气的大骂: “当年你对我不闻不问,根本没尽父亲的责任,现在跑来要我养你?天下哪有这般道理?”
彭大富一脸赖皮:“我是你爹,你养也得养,不养也得养!”
“不管我过去怎样,我还是你亲生父亲,你对我有赡养义务,你敢不养,我就去告你!”
谷晓军气的挂断电话,爱告不告,要我养你,门都没有!
彭大富看儿子不给他钱,一纸诉状把谷晓军告到法庭,要求他每月支付赡养费3000元。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谷晓军认为,自己小时候,父亲彭大富对他不管不顾,没有对他尽过抚养义务,如今他老了,问自己要赡养费,没有道理。
《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谷晓军认为,自己年幼时,父亲彭大富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如今他老了病了,要求自己来赡养他,没有这样的道理。
自己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年迈有病,自己一个人在外打工,收入微薄,只能够赡养母亲一人。
对于父亲彭大富,他没有赡养的义务,也没有赡养的能力。
2、彭大富主张,不管有没有管过儿子,谷晓军对他都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以父母是否履行过抚养义务为前提。
因此,彭大富的主张在法律上是有一定依据的。
3、法院认为,谷晓军需要赡养父亲彭大富。
从法律的角度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定责任,不完全依赖于父母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
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谷晓军的收入和支付能力,以及彭大富的实际需求,法院酌情判决: 谷晓军每月支付彭大富赡养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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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皆为化名)
什么刑满回来,是困疬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