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一男子见一辆货车挡住去路,见钥匙就在车上便擅自挪车,然而途中操作失误不慎撞死路人,货车大叫倒霉,后见交警认定男子承担全部责任,以为此事与自己无关,没想到,路人家属竟将自己告上法庭,法院还判处自己承担15%责任,赔偿26万,给出的理由令人意外…… 陈大哥在路边经营着一家超市,始终不见起色,以至于他为了节省经营成本,自购了一辆小货车进货或者送货。 即便如此,也仅仅是降低一些成本,超市生意时好时坏,近几年,他有了时常关闭超市的念头。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一次小小的贪图方便之举,让陈大哥背上了一起官司。 事发当天,陈大哥早早的起床,然后去市场进货。 等回到超市把货送进里面后,陈大哥没拔钥匙,也没锁车门。 他觉得,反正货车就停在门口,这么大的家伙,谁还能当着他的面偷走不成?而且把钥匙留在车上,一拧钥匙,一踩油门就走了,简直不要太方便。 因此一直以来,他从未拔过钥匙。 然而一名“王”姓大爷骑着三轮车从这条路经过的时候,被陈大哥的货车挡住了去路。 按了按喇叭见货车毫无动静,王大爷气得骂咧咧下车,敲了敲车窗,结果发现车上并没有人。 王大爷见此一幕,更加气愤了,车主不知道把路给堵死了吗? 后来他瞥见钥匙还在车上,便直接打开车门坐进了里面。 王大爷虽然没取得驾照,但左脚油门,右脚刹车这个道理还是懂得,拧动钥匙后就开始往前挪。 突然,车头前方出现了一名路人,王大爷心中一紧张,脑海中只记得左脚刹车,右脚油门,然后死死的踩住“刹车”,悲剧就此发生,那名路人倒在了货车下。 此事发生后,王大爷吓得脸色苍白,陈大哥闻讯赶来,看了看血泊中的路人,看了看自家货车上的王大爷,顿感天旋地转。 很快,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路人钱某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钱某家属赶来医院,劈头盖脸指着陈大哥、王大爷的鼻子一顿数落。 陈大哥心中虽有怨言,但毕竟对方失去亲人,心情也能理解。 可他怎么想不明白,就算是他的货车堵住了王大爷的去路,他本人就在超市里,过来说一声就可以挪车,王大爷明知自己不会开车,还要瞎折腾。 后来,交警划分了此次事故的责任,由没有驾照的王大爷承担全部责任。 陈大哥见此长舒了一口气,以为此事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接下来是王大爷与钱某家属之间纠纷。 可他万万没想到,没过几天自己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钱某家属要求他和王大爷共同赔偿80余万元。 陈大哥对此感到莫名其妙,又不是他造成的车祸,是王大爷未经他同意,擅自挪车出的事故,站在他的角度,无论如何不会算他的头上。 然而他的想法太过所以然,从法律角度上来解释,机动车属于高度危险物,任何车主都有保管自己车辆的义务,防止机动车对他人造成伤害。 法官认为,陈大哥贪图方便未能妥善保管钥匙,为王大爷擅自挪车提供了一定便利性,与事后发生意外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法院因此判决陈大哥承担15%责任,赔偿26万,其中18万由货车缴纳的保险负责理赔,陈大哥个人还需赔偿钱某亲属8万余元。 对于这一判决,陈大哥十分不服,向当地中院提出上诉。 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审理,选择调解此案,最终经过努力,陈大哥答应赔偿钱某亲属6万元。 行车驾驶无儿戏,任何人都有着对自己车辆管理的谨慎注意任务,陈大哥的案例也给了我们一个警醒,除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车辆外,上车驾驶之前,也一定要记得观察四周。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