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子在第一段婚姻里面给别人生了三个孩子。
离婚后又进入第二段婚姻,又给别人生了三个孩子。
二婚丈夫带了两个孩子。
所以这个女人一共身边围绕了八个孩子。
本来二婚丈夫条件还不错。
但是要抚养这些孩子实在太花钱了,积蓄慢慢的变空,加上经济效益不好。
这女同志就说我这一辈子也没上过什么班,现在我要发奋图强,去南方打工。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我一定能够闯出一片事业。
去了南方,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另 辟蹊径找到了一条某行业。
挣到钱买了新衣服,换了新包包,每天过的很开心。而且拒绝把钱给家里面。
还在那种场所找到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给够了她的情绪价值。两个人就过着这种物欲的日子。
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是在那生孩子,带孩子,还有可以依靠自身的价值换钱的生活。
她老公就通过各种方式去寻找她,这女子一开始还接老公电话,后来亲戚也劝说她回来,她也不回来,把亲戚朋友老公的电话全部拉黑,孩子也不要了。
哎,孩子生的确实多,她的认知也确实有问题。
那第二条路是一条好路吗?为了补偿自己多年生育失去的自由吗?
孩子生的多,还是不要离婚了。不然孩子真的太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