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产后不久,与婆婆发生冲突,混乱中,女子失手让刚满月的女儿摔落在地,造成颅骨骨折,随后,女子负气带着两个孩子,前往外地讨生活,半年后,女子因经济困窘,在深夜将小女儿遗弃在公园,这下出大事了! (素材来源:维度新闻) 王慧兰(化名)满心愤懑,开始整理行囊,这个家她是再也待不下去了,她一想到婆婆就气不打一处来。 原来,王慧兰生完二胎后,身体十分虚弱,她生的是个女儿,可婆婆对此很不满意,平日里说话总是夹枪带棒。 王慧兰终于忍不住回怼了几句,婆媳之间的大战就此爆发,两人从拌嘴升级到动手,瞬间扭打在了一起。 而王慧兰抱着才刚满月的孩子,在和婆婆拉扯过程中,一失手,孩子掉到了地上…… 看到孩子摔了,她奋力挣脱婆婆的撕扯,抱起孩子冲向医院,检查结果是颅骨骨折。 孩子受伤,王慧兰几近崩溃,满心怒火却无处宣泄,她决定带着孩子离开这个家。 而婆婆在和王慧兰打架时,手腕扭伤,她也觉得儿媳大逆不道,对王慧兰更是恨之入骨。 王慧兰清楚在家里往后和婆婆难以共处,她收拾好东西,带着大女儿、小女儿径直去了广东打工。 然而,生活并非想象中那么美好,没有童话里的浪漫情节,等待王慧兰的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捉襟见肘的日子。 王慧兰独自带着两个孩子,而且,小女儿还受着伤,压力不言而喻。 眼见着为数不多的积蓄即将耗尽,王慧兰四处找工作,然而,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她屡屡碰壁,奔波了好多天,总算在一家饭店找了一份工作。 王慧兰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那点微薄的薪水仅能维持她们母女三人的基本生计。 可是,小女儿治病需要花钱,这让她压力陡增,感觉未来一片黑暗。 在一天夜里 12 点多,王慧兰哄着小女儿入睡,自己却泪如雨下。 她觉得生活的重担太沉重了,自己快要扛不住了,一个人养两个孩子太艰难,尤其是小女儿治病开销大,她实在无力承担。 于是,等小女儿睡熟后,王慧兰抱着孩子来到了公园,她神情恍惚地走着,内心惶恐不安。 最终,王慧兰发现一棵大树下有个长椅,她轻轻把小女儿放在长椅上。 随后,她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凌晨 4 点,赵某强晨练经过,听到了孩子的哭声,顺着声音找过去,在长椅上发现了孩子,他赶忙报警,并把孩子抱回了家。 之后,孩子被送到儿童福利院收养,取名叫李悦悦。 2024 年 3 月,王慧兰被刑事拘留。 1、王慧兰和婆婆发生冲突,导致婆婆手腕扭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 234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王慧兰因家庭纠纷和婆婆扭打在一起,致使婆婆手腕扭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王慧兰把婆婆弄伤,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害他人,因此,王慧兰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王慧兰将小女儿遗弃在公园长椅,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 261 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王慧兰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对孩子有监护、抚养的责任。 然而,王慧兰却因生活压力大,不想继续抚养小女儿,将受伤的孩子遗弃在公园长椅上,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 3、法院判决 《刑法》第 72 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法院认为,王慧兰和婆婆冲突,是由家庭矛盾引发,并且,婆婆在其中也有一定过错。 在审理期间,婆婆对王慧兰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从轻处罚。 而王慧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另外,王慧兰主动交代遗弃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最后,法院判决:王慧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1 年 6 个月。 有人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