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开车送女友去外地参加省考,没想到路上车胎被扎,男子连忙叫了辆网约车

小疯汇看社会 2024-12-14 15:46:26

浙江宁波,男子开车送女友去外地参加省考,没想到路上车胎被扎,男子连忙叫了辆网约车。上车后,司机拿过男子手机,熟练地取消了订单,说要线下交易,路费280块,走不走?男子听后懵了,平台上路费只要100出头,司机坐地起价不合适吧?由于双方价格一直没谈拢,眼看要赶不上考试了,男子女友彻底崩溃,决定弃考,而司机扔下一句“不坐拉倒”扬长而去。事后,男子在平台上投诉,可客服一番话让他气坏了。

(案例来源:海报新闻)

12月8号早晨,李峰早早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今儿可是个重要日子,他要从宁波出发,送女友小雅去绍兴参加省考。

小雅为了这一天已经准备许久,紧张得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

两人吃完早饭,就驱车出发了,可谁也没料到,在这重要的节骨眼上会发生意外。

行驶途中,车子突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响声,李峰赶紧靠边停车,下车一看,车胎竟然被扎破了。

李峰一脸无奈,这不是耽误事吗?他赶紧拿出手机,迅速叫了一辆网约车。

等待的时间里,小雅很是焦虑,不停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生怕耽搁自己考试了。

过了一会,网约车如约而至,李峰带着小雅上了车,并告诉司机女友有很重要的考试,麻烦司机尽量开快点。

司机听后,突然让李峰把手机给他。李峰听后也没多想,就照做了。

司机拿到手机后,熟练地操作了几下,然后突然说:这订单我取消了,平台上这个价格我走不了,你们直接跟我线下交易吧,280块,走不走?

李峰和小雅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平台上明明显示路费只要100出头,这司机怎么坐地起价了?

他皱了皱眉,说师傅,你这价格也太贵了吧,平台上明明只要100多。

司机瞥了他一眼,不屑地说:得了得了,爱坐不坐,不坐拉倒。

小雅在一旁听着,脸色越来越难看。李峰心里也窝着火,但眼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也不想再和司机纠缠,于是试探性地问道:那能不能便宜点?我们真的赶时间。

可司机就好像抓住两人着急这一点似的,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280,一分不少,不坐就下车。

李峰无奈地看向小雅,小雅已经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看了看时间,从车胎出问题到现在,已经耽搁不少时间,时间已经相当紧张,万一花了这么多钱,最后还是没赶上,那不白花钱了吗?

自此,小雅心态彻底崩了,她崩溃地喊道:算了,我不去了,这试我不考了还不行吗?

李峰一听,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他知道小雅为了这次考试付出了很多,现在却因为一个网约车司机而弃考,这让他很是愤怒。

李峰瞪了司机一眼,说算你狠,你等着被投诉吧!

说完,李峰拉着小雅就下了车,司机说谁怕你啊?没钱就别出来打车!

事后,李峰联系了平台客服,详细地讲了事情经过,并要求平台严惩司机。

客服听后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过了一阵,平台给出反馈,称已经取消了司机的绩效,并要求其重新学习才能上岗。

然而,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李峰并不满意。他觉得这样的惩罚太轻了,根本不足以让司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于是,他又一次联系了平台,希望他们能够取消司机的网约车资格。

但平台表示,根据他们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取消资格的条件。

李峰听了,心里更加气愤。他觉得自己和小雅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而这个司机却能够轻易地逃脱惩罚。

难道他们真的拿司机没辙了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司机的行为呢?

1、李峰二人有权要求司机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81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网约车司机作为承运人,与李峰二人达成了运输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小雅安全运输到绍兴考试的地点。

然而,司机却坐地起价,拒绝按照平台的价格履行合同,甚至威胁取消订单,这构成了对运输合同的违约。

2、司机坐地起价的行为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司机在平台上设定的价格与实际要求的价格不符,利用李峰二人赶时间的紧迫性,要求线下加价交易,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李峰二人可以依据此法条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司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此案中司机并未达到强制李峰二人接受服务的程度?但司机的行为已经明显违背了双方的约定和公平交易的原则,且态度恶劣。

如果司机的行为在类似情境下进一步升级,例如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乘客接受高价服务,就可能触犯此条法律规定,面临治安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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