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判,广西南宁,女儿因与父亲关系紧张,成年后便与父亲签订了脱离父女关系协议

白衣少女看社会 2024-12-13 21:47:35

法院怎么判,广西南宁,女儿因与父亲关系紧张,成年后便与父亲签订了脱离父女关系协议,约定互不往来。后父亲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获赔70余万元,所有的手续均由女子弟弟出面办理。事后,女儿要求弟弟分割20万余元赔偿款给自己,遭拒后将弟弟告上了法庭。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家庭赔偿金纠纷案。这个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折射出现代社会中愈发复杂的亲情关系。

故事要从十年前说起。2013年,在南宁经营小饭店的李大军(化名)与女儿李芳(化名)之间,因为家庭琐事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李芳今年35岁,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外企工作,性格倔强,做事果断。她从小与父亲李大军的关系就不太融洽,两人经常因为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差异而发生争执。

而李芳的弟弟小明(化名)则性格随和,一直跟随父亲学习经营饭店,父子俩感情深厚。在家庭矛盾中,小明总是充当调解者的角色,却始终未能化解父姐之间的隔阂。

2018年春天,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李芳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她主动提出要与父亲签订"断绝父女关系协议",内容包括双方今后互不往来、互不干涉对方生活、互不承担任何义务等条款。

当时,李大军虽然心如刀绞,但看到女儿去意已决,最终还是在协议上签了字。从那天起,父女俩真的断绝了一切来往,连过年过节也不相见。

然而,天意弄人。2022年12月的一个雨夜,李大军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离世,终年58岁。

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保险公司赔付了70余万元的赔偿金。由于李芳早已与父亲断绝关系,所有的善后事宜都是小明一人操办,赔偿金也由他全权处理。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在父亲去世半年后,李芳突然找到弟弟,要求分得赔偿款的三分之一,约23万元。她认为,尽管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但血缘关系是无法切断的,自己作为死者的女儿,依法应当分得赔偿款。

小明断然拒绝了姐姐的要求。他认为,既然姐姐已经主动与父亲断绝关系,就不该在父亲去世后还来分割赔偿款。况且这些年来,照顾父亲的起居、打理店铺的生意都是他一个人在做。

协商无果后,李芳将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割赔偿金。

案件审理期间,小明提供了那份"断绝父女关系协议",以及这些年来李芳从未探望过父亲、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他的代理律师认为,李芳既然主动放弃了作为女儿的权利和义务,就不应再享有继承权。

而李芳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所谓"断绝父女关系协议"于法无据,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的自然关系,不能因协议而改变。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近亲属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应当由子女平均分配。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李芳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虽然父女关系不能因协议而解除,但李芳主动签订断绝关系协议,且多年来确实未尽子女义务,其行为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死亡赔偿金是为了补偿近亲属因死者死亡遭受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李芳既然主动选择疏远父亲,就不应在父亲去世后要求分割赔偿金。

这个判决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断绝关系是她自己的选择,现在想分钱就不对了。" 也有人表示:"血浓于水,再大的矛盾也不该签什么断绝关系协议。"

更多的人感慨:"钱财真是最能考验人性,也最容易伤害亲情。"

案件宣判后,小明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官司打赢了,但心里并不痛快。如果姐姐当年不那么决绝,如果父亲还在世,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这个案例也引发了法律界的思考。多位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断绝父女关系协议"在法律上不能改变亲子关系,但可以作为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愿的重要证据。同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任何协议都不能免除。

如今的小明仍在经营着父亲留下的小饭店,他说:"每次看到父女俩的老照片,都觉得特别遗憾。有些话说不出口,有些事错过就是错过了。"

面对这样的案例,我们不禁要问:在复杂的家庭关系中,法律应该如何平衡亲情与权益?当金钱与亲情发生冲突时,我们该如何做出选择?血缘关系真的可以被协议切断吗?这些问题,或许值得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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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辉煌 337
    2024-12-14 04:59

    没良心,没人性,没皮没脸的。

    王兜鱼 回复:
    准确
  • 2024-12-14 03:48

    能在外企工作学历肯定不一般,有知识没人味,

    搞三搞四 回复:
    在外企工作就很牛逼吗[呲牙笑]?就不能在外企工厂干流水线了[笑着哭]
    荷塘月色 回复: 搞三搞四
    文中有说大学毕业,应该不会在流水线上打螺丝
  • 2024-12-14 06:53

    此女狠毒,禽兽不如

  • 2024-12-14 07:24

    这样的判决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匡立道德价值,辨别社会是非。

  • 2024-12-14 06:06

    脸皮还有吗不知廉耻

  • 2024-12-14 07:35

    这那里是养了个女儿,这是养了个畜生吧

    用户68xxx28 回复:
    畜牲也是他家的!
    用户12xxx60 回复:
    畜生还可以卖钱!畜生都不如。
  • 2024-12-14 07:37

    同样的家庭环境下,弟弟孝顺善良,姐姐反骨。说明人的性格是天生的。

    知晓 回复:
    思想也是随年龄而会改变的。
    朋友 回复:
    你这是想说文化水平跟道德成反比吗
  • 2024-12-14 07:24

    学历和道德不成比例

    人生如梦 回复:
    因为都只是教怎么做事,不再教怎么做人了啊。
  • 2024-12-14 06:45

    我认为契约优先,关系可断也可以续。当事人可签签定断的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恢复也可以协商恢复,如果一方不愿意恢复,还可以诉讼要求恢复,总之在没有恢复前协议是有效的,我认为依协议判决没有锗。

    用户10xxx89 回复:
    判党叛国叛家者都不该受到支持!
    情难枕 回复:
    你是多不要脸?别人都不愿意恢复你还诉讼恢复?为什么都是你想怎样就怎样?
  • 学峰 48
    2024-12-14 08:15

    为法官点赞

  • 2024-12-14 07:25

    这个协议,实际上就是去世父亲的遗嘱,判决书没有问题

    Ta 回复:
    遗嘱不是生前订的?等他死了下午找他签字?
  • ZC 43
    2024-12-14 07:25

    这女的点还好意思做人,去做鬼吧!

  • 2024-12-14 12:35

    血脉亲情是切不断,但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感觉,感情是抺杀不了的。具体在本文的事件中女儿主动要求断绝父女关系,且是一个有文化且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思父母供养的艰辛,却哈意见不统一而要求断绝关系。且之后也没再探望父亲。这种行为如何能提出这个要求。

    沙漠雨虹 回复:
    我倒觉得正常,唯利是图,忘恩负义之辈什么事做不出来?
  • 2024-12-14 09:27

    还有脸要钱,居然有这么无耻之人?

  • 2024-12-14 06:10

    血浓于水,钱轻如纸在现如今得改一下:钱重于山,血淡如水。

  • 2024-12-14 13:16

    假如是老父亲撞到别人需要赔70万她还会提血缘关系吗?

  • 凡人 29
    2024-12-14 09:22

    为法庭点赞👍,这女的无耻,社会家庭里面有哪家没有一点矛盾,重要的是处理矛盾的能力,有了矛盾就不顾亲情一拍两散,人品可想而知?帮她打官司的律师也是无良律师!

  • 2024-12-14 10:44

    养了一只白眼狼!!!

  • 2024-12-14 05:28

    养女儿,稳争的

  • 2024-12-14 10:26

    这个女人真不要脸,都签协议了还想拿赔偿金,拿了她爹做鬼都不放过她

  • 2024-12-14 11:43

    能跟父母断绝关系的人都是一个狠心狗肺,没有人情,亲情,没有姐弟情的自私自利的小人,不会有好的后半生的。

    用户16xxx86 回复:
    对,又不是父亲对女儿不好
  • 2024-12-14 11:01

    知识让人绝情!只重利意!

  • 叶少 11
    2024-12-14 10:29

    现在都是快乐教育~追崇完全自由的后果~完全没有仁义孝忠了~以后的人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鬼佬不发动一兵一卒,轻松瓦解5千年大国,四大古国唯一不断文明的国家从抛弃老祖宗的教义就开始断了…

    巧立名目就能崂钱 回复:
    这是家庭教育有关,快了教育屁用没有,完全自由?从小不管还不是自己的错,
    用户16xxx86 回复: 巧立名目就能崂钱
    那为什么弟弟又不一样呢,那还不是读书的时候,接触外国人多了改变了想法,看文中意思,是价值观不一样就要断绝关系,又不是父亲对女儿不好,所以跟家庭教育没多大关系,这种女人就是白眼狼,能在外企工作的条件也不差,还有脸打官司分20万
  • 2024-12-14 08:02

    她自己签了断绝父女关系协议,只能断绝了自己继承父亲遗产或别的利益,但没有免责自己的对父亲的赡养义务!所以说她签了该协议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

  • 2024-12-14 07:29

    女拳:女人都是是温柔善良的,男人存在就是压迫原罪!宁愿当有钱男人小三!出国结高端种!

  • 2024-12-14 11:40

    这个女儿就是一个十足的白眼狼。

  • 2024-12-14 07:49

    不要脸,到什么程度。。女人如果父亲要照顾她会来吗。。而且,父亲已经将她抚养成年。。。

  • 2024-12-14 08:20

    这也太没人性了

  • 2024-12-14 12:57

    天大地大娘亲最大,生这样女儿,悲哀

  • 2024-12-14 10:35

    父女矛盾不评判,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能真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外人也无从知晓,不过你都断绝关系了,还要打官司分钱,那就真的狗了

  • 2024-12-14 12:02

    这和养条狗是两个概念 这是养了条会吃主人的狼

  • 2024-12-14 10:45

    禽兽不如

  • 2024-12-14 08:40

    断绝关系前的财产可以分,断绝关系后的财产应该就没关系了

  • 2024-12-14 15:18

    女方主动签下断绝父女关系协议,舔着丑脸瓜分赔偿款,无耻之极,祝她早日被打入地狱下油锅,中国女人贪婪尿性。女方主动签下断绝父女关系协议,舔着丑脸瓜分赔偿款,无耻之极,祝她早日被打入地狱下油锅,中国女人贪婪尿性。

    呵呵 回复:
    这样的儿子更多,中国男性更贪婪。
  • 2024-12-14 10:46

    这个女人面对利益六亲不认,活着都不认亲了死了却想来拿钱。

  • 2024-12-14 08:31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良心不要脸的女儿

  • 2024-12-14 12:36

    这个女儿就不应该活着

  • 2024-12-14 12:33

    活着血比粪臭!死后谈血浓于水!什么玩意!脸与墙厚!

  • 2024-12-14 09:01

    估计姐姐和弟弟之间也有矛盾,否则也不会如此对簿公堂!判决如此,姐弟以后也是断绝了

    用户16xxx86 回复:
    又不是父亲对女儿不好,而又断绝父女关系,家里人肯定会不理他的,怎么可能会关系好
  • 2024-12-14 12:23

    利益和责任、义务是相关的,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只想分享利益?做梦

  • 2024-12-14 16:14

    一般留过学的人回来就会六亲不认,只认钱。

  • 2024-12-14 09:35

    应该判她倒贴

  • 2024-12-14 09:53

    恬不知耻

  • 2024-12-14 10:26

    读书把人性给读灭了。

  • 2024-12-14 16:30

    所以读书人是最无情的,自己孩子学习差可能也是一种幸福,我们村的校长两个孩子一个都是在国外上班,几年都不回去一次,以前村里人都羡慕他们家孩子争气,老两口在家里煤气中毒死了两天才被发现,

  • 2024-12-14 12:08

    面皮够厚的

  • 2024-12-14 08:57

    有情介是屠狗辈,无义都是读书人,这话不是无缘无故凭空出现的

  • 2024-12-14 14:28

    去测下血性做个亲女鉴定吧

  • 2024-12-14 19:55

    这个女儿是来讨债的,她老爸前世欠她的,养大她来害自己。

  • 2024-12-14 16:09

    书白读了,比不上一个小学生

  • 2024-12-14 09:19

    做人能做到这个货的境界真的是天下无敌了,人渣。

  • 2024-12-14 14:32

    倘若没有这笔践,也许这反骨女永远不会看父亲一眼,更何况瞻养一说呢?见钱眼开的不要脸的东西,一分钱也不能享受。

  • 2024-12-14 15:49

    反正是泼出去的水

  • 2024-12-14 17:56

    把这女人养大还不如养条狗

  • 2024-12-14 08:18

    女的不争还好,不过,估计她父亲死的时候,她弟弟没告诉她,他俩的关系没那么好。

  • 2024-12-14 18:16

    既然断了关系,也想回来捞一把?良心何在?

  • 2024-12-14 22:04

    无耻,养了个白眼狼。

  • 2024-12-14 16:52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女人

  • 2024-12-15 00:56

    血浓于水,那要看是什么水?要是泔水呢?

  • 2024-12-15 01:46

    我们这前几年也有个拆迁钱全给小儿子,大儿子闹到村委签断绝关系,养老死亡之类全无关[滑稽笑]

  • 2024-12-15 01:36

    她没尽到善养义务,所以她没有分钱的伤。

  • 2024-12-14 09:06

    既然断绝父女关系,那么养你这么大,女儿应该付钱给父亲,不给钱还要来继承遗产?

  • 2024-12-14 12:26

    有文化并不代表她有良心!

  • 2024-12-14 07:03

    请证明你是死者的女儿。

  • 2024-12-14 15:03

    还不如养条狗,畜牲不如的玩意

  • 2024-12-14 20:01

    忘了根本又见钱眼开,贪心作怪!

  • 2024-12-14 15:41

    老天有时也眼瞎

  • 2024-12-14 14:39

    女儿真无耻,

  • 2024-12-14 06:50

    这个能打赢

  • 2024-12-14 13:43

    书读得越多越白眼狼多,

  • 2024-12-14 14:49

    第一没良心是姐姐,第二没良心是弟弟。

  • 2024-12-14 14:44

    广西真有这种人

  • 2024-12-14 12:17

    此女讀書讀得太多了

  • 2024-12-14 20:45

    见钱眼开的真实写照!需要尽义务时断了联系和关系,到人走了还想夺人家财,完全违背良知,人渣一个!

  • 2024-12-14 17:34

    为法院判决点赞!

  • 2024-12-14 23:04

    此种女儿泠酷无亲情,一直断绝父女亲情了,见钱眼开,见钱来,还有什么意思去争分遗产的,

  • 2024-12-14 14:14

    父亲生病用了70万,这女儿愿拿23万出来吗?

  • 2024-12-14 18:03

    败家女

  • 2024-12-14 13:09

    能跟亲生父母断绝关系真的不是好东西,过后还来要赔偿金真不要脸。

  • 2024-12-14 09:00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要断绝父女关系

  • 2024-12-14 08:11

    南宁的?好,

  • 2024-12-14 09:40

    送给别人家的孩子,难道还有法律权利继承父母遗产吗?这女孩应该属于送给社会了!

  • 2024-12-14 21:12

    说血浓于水的,看不见血淡于钱吗?否则应该是去找她爸,不应该索要钱吧。

  • 2024-12-14 16:50

    其父亲,养大女儿,读书,女儿长大了,变成一个白眼狼,法官办的对

  • 2024-12-14 17:37

    赔偿的70万又不是人命赔偿,而是对死者亲属的补贴,凭啥分给她?

  • 2024-12-14 13:06

    这种女人一个巴掌打不醒

  • 2024-12-14 16:04

    女儿没有人性

  • 2024-12-14 09:30

    所以还是一个好!

  • 2024-12-14 17:52

    活该……

  • 2024-12-14 15:16

    畜生

  • 2024-12-15 01:31

    厚颜无耻之人

  • 2024-12-15 04:27

    白生了这么一个玩意!

  • 2024-12-15 01:39

    这个官司一打,再一次断绝了与弟弟的关系,终于断彻底了

  • 2024-12-14 13:09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这个女儿想要获得赔偿,要看这70万的赔偿是否计算有女儿的份额,如果没有,没断绝关系都分不了。另外,断绝亲属关系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所以遗产是可以获得,但法院一般会根据赡养情况少分或不分。建议女子如果确定70万没计算自己的份额,可以起诉保险补发。

    用户16xxx86 回复:
    你有什么脸和法律法规可以再去起诉保险的?
  • 2024-12-14 10:44

    外企工作还争这二十万,是越南的企业吗

  • 2024-12-14 19:58

    哪家外企呀?闹大了工作都会丢

  • 2024-12-15 10:12

    真是不要脸,要赡养的时候就拿协议出来说事,想分钱的时候就拿血缘说事,真是两头都想好事

  • 2024-12-15 09:50

    父亲在她眼中算个屁,钱才重要,所以她回来想分钱了!无耻的女人!

  • 2024-12-15 09:29

    有时候有的人书读的越多越自私自利,有的畜生不如还

  • 2024-12-15 03:50

    关健南宁法官不是南京法官[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