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多猖狂,后面就有多狼狈!"两男子兜里放着过期的零食,有说有笑进了超市。两人在货架上,寻找着同款零食。把这些零食放到购物车上后,就急忙来到了收银台结账。 付完款后,两人在超市门口溜达一圈后,再次返回超市,并找到收银员理论,说在这里买的零食都是过期的。随后,两人便颐指气使,要求超市老板赔钱。 超市老板拒绝了,毕竟,自己进货的情况,有没有过期的食品,自己也是门清。所以,老板拒绝得理直气壮。两男子看超市老板没上当,于是,两人气呼呼地出了超市,并拨打了举报电话。 超市老板接到工商局的调查,心里很委屈。无奈之下,超市老板报了警。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了两男子的作案全过程。最终,抓获了两人。 有人说,这种行为不是打假,更不是恶意打假,而是敲诈勒索。有人说,重判,扰乱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