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疯狂接客600人,疯狂敛财1000多万。”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令人吃惊的是,组织者的身份居然是一位年仅28岁的女大学生。 1999年12月的一个清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内,28岁的刘春洋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 法警宣读了她组织卖淫罪的死刑执行通知书,她的眼神依旧倔强,没有一丝悔意。 就在半年前,她还是北京城内声名显赫的"七号别墅"的幕后老板,短短三个月就敛财上千万。 没人能想到,这个外表光鲜亮丽的女子,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1999年3月,北京亚运村北辰花园深处的七号别墅,每到夜幕降临就灯火通明。 豪车络绎不绝地驶入这座精致的三层建筑,衣着光鲜的男女举止亲密地进进出出。 白天,这里安静得仿佛无人居住,但入夜后就变成了另一番景象。 刘春洋精心打造的这座"会所",从装修到服务都走高端路线。 她给每个房间都配备了进口音响和高档家具,连床上用品都是特别定制。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她亲自培训每一位小姐,从举止到谈吐都有严格要求。 这些细节让她的"生意"在权贵圈子里口碑相传。 这座别墅的月租金就高达48000元,但刘春洋一点也不心疼。 她深谙经营之道,知道高投入才能带来高回报。 事实证明她的判断没错,短短三个月,就有600多名"贵客"在这里消费,创造了惊人的营收。 但这样的"辉煌"注定难以持续。别墅区的居民开始注意到这栋房子的异常。 深夜的喧哗声、醉酒的叫嚷声,打破了高档社区应有的宁静。终于有人报了警。 1999年6月的一个夜晚,警方突袭了七号别墅。 当场查获大量现金和违禁物品,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只有刘春洋在混乱中逃脱,但很快就在吉林省被抓获归案。 让警方意外的是,这个特大卖淫团伙的主谋竟是位高学历女性。 翻开刘春洋的履历,她曾是长春电力大学的学生,毕业后还在热电厂当过国企职工。 从体面的大学生到死刑犯,刘春洋的人生轨迹令人唏嘘。 她出生在吉林白山市,童年经历并不幸福。 父母都是婚内出轨,她成了这段不伦之恋的产物。 七岁时被赶出养父家,由亲生父亲抚养。这段经历在她心里种下了自卑的种子。 大学毕业后,刘春洋不甘心平凡的生活。 凭借一米七二的身高和姣好的面容,她辞掉稳定工作去做了模特。 但在北京这个竞争激烈的城市,她很快发现单纯靠模特工作难以维持想要的生活水平。 经人介绍,她开始在高档会所工作。 看着其他女孩轻松赚大钱,刘春洋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 从服务员到陪酒小姐,再到组织他人卖淫,她在追逐金钱的路上越陷越深。 在法庭上,面对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刘春洋终于放弃了狡辩。 她的辩护人曾试图为她争取从轻处罚,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巨大,法院最终作出了死刑判决。 这个曾经的大学生,用自己28岁的生命,验证了一个真理:来路不正的财富,终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信源:“七号别墅”和她的客人们 · 三联生活周刊 · 2001年第12期《性贿赂罪》)
元芳,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里,你怎么看?
现在最多三年。
丑
自己的肉自己卖啊?真挣大钱了?
如果没有逼良为娼,就不应该死刑。
杀了就没人知道客人是谁了。
这也该判死刑吗?
现在都会员制
年仅28岁的大学生?社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