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让保姆下楼取快递,对方返回时,看到雇主家3个孩子在楼下玩耍,一时兴起,也想抓单杠锻炼下。岂料,双手没握紧,保姆从上面掉下,导致十级伤残。保姆住院后,认为这是工伤,要求雇主赔偿16万余元。雇主表示这是她个人行为。被拒后,保姆将其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去年1月3日下午,叶女士(化名)收到一则短信提醒,告知她的快递已经到小区站点了。由于当时她当时在家里发几个文件,于是就叫保姆小陈帮自己去取。 小陈听后,从楼上下来,一路朝着小区门口走去。可就在她返回的路上,突然听到孩子的嬉笑声,朝声音望去,发现是雇主家的3个小孩在楼下公共设施区域玩耍。 看到孩子们在玩健身器材,小陈心里也有了想法,将包裹放在地上后,便朝着单杠器材走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小陈在拔了几下后,就在她准备做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动作时,手突然一滑,随即不等她做出反应,人就从上面摔了下来。 紧接着,当她再次准备起身时,就感觉脚腕处传来一阵疼痛,那里已经有明显红肿。 被送往医院后,小陈思虑再三,不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工伤,想到自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如今她却躺进了医院。 于是小陈将情况向叶女士说了一下,希望对方拿出一些钱做补偿。 叶女士听后感到十分气愤,因为小陈住院的医疗费就是她出的钱,这还是看在对方平时照顾自己孩子不错的情况下,拿出了15000元手术费。 小陈住院后认为,自己脚被摔成十级伤残,还不知道之后自己有什么后遗症,而自己的两个孩子正在上高中,自己如果不能干活了,还怎么能撑得起这个家。 更何况,她是在照顾雇主家孩子的时候受的伤,因此觉得雇主叶女士应该再拿些钱作为赔偿。 被拒后,小陈将雇主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小陈作为保姆,在为雇主叶女士取快递的过程中,看到雇主的孩子在楼下玩耍,并因一时兴起尝试使用健身器材锻炼,不幸摔倒导致十级伤残。 之后,小陈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被视为工伤,要求雇主赔偿16万余元。而叶女士则认为小陈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应由她负责。 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小陈受伤时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作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工伤,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与雇员的工作职责直接相关,以及它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在这个特定的案例中,小陈下楼取快递显然是她的工作职责之一,如果取快递途中发生意外,这符合工伤的定义。 然当她完成取快递的任务后,选择留下来与孩子们一起玩健身器材,这个行为超出了她的工作范围。此时小陈的行为已经转变为一种个人娱乐活动,而非履行雇佣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根据一般的原则,如果一项行为明显是为了个人享受或利益,而不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或者出于工作需要,那么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也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雇主叶女士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15000元,这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或是对小陈平时工作的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承认这是一个工伤事件。 对于小陈来说,虽然她在工作中途发生了意外,但这个意外并非由于执行工作任务引起的,而是因为个人选择参与了一项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当时自己拔单杠锻炼身体,而雇主家的三个孩子距离她有一段距离,任由他们独自玩耍。 再加原告摔伤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自己没有握紧,属于自身过错。且原告无法提供雇主叫她拔单杠锻炼的材料,因此原告受伤与工作不存在因果关系,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2024年11月29日关于《保姆玩单杠摔伤致残,索赔雇主16万元?》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