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一男子因多次犯盗窃罪入狱,被狱霸立规矩。男子因不想惹事,被迫用鞋底抽打自己的脸以示服软,可事后男子又称狱霸就是个地痞混子没有前途。狱霸得知后,带人围堵男子,扇了男子5个耳光,谁知男子竟一拳打爆了狱霸的一只眼,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之后男子被提起了公诉,但男子始终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男子是以武犯禁,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有期徒刑4年,但再审法院给出了不同意见。 (来源: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卿在年轻的时候曾接受过武术训练,所以特别的能打。可是侯卿为人处世方面不太行,导致没人愿意帮他一把,而侯卿又好高骛远,不想去做一些简单的体力活维持生计。 长此以往,侯卿的生活越来越紧巴,最终误入了歧途,跟着几个小混混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此后,侯卿因犯盗窃罪四次入狱。在第四次入狱时,侯卿被分配到和张志奇一个监室。 张志奇此前因犯重罪,所以在狱中待了很长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张志奇把监室里的几个犯人训得服服帖帖的。睡觉有人铺床、干活累了有人按摩,完全不像是在坐牢。 侯卿进入这间108监室后,张志奇便来了兴致,他要给侯卿立规矩。 侯卿见张志奇带人前来,自然知道他想要干嘛,毕竟前三次牢不是白坐的。不过,这次侯卿选择了服软,他想通过好好改造早日出狱,所以在张志奇提出用鞋底自扇20个巴掌时,侯卿很听话的就扇了自己20个巴掌。 张志奇见侯卿如此乖巧,感到十分满意,但他还是不太放心,就悄悄吩咐小弟,让其今后多监督下侯卿。 之后,小弟开始与侯卿建立起了联系,他向侯卿表示自己也不服张志奇,还吐槽了张志奇一番。 侯卿听完后笑了笑,表示张志奇只不过是个社会小混混,不是什么正经人,还提醒小弟以后要远离张志奇。 万万没想到,小弟很快就将这些话告诉了张志奇。张志奇一怒之下,带着几个小弟将侯卿围堵了起来,准备再次立威。 在张志奇连扇了侯卿5个耳光后,侯卿忍无可忍出了一拳,直接打在了张志奇的左眼上,致其左眼失明,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之后,检察院便以侯卿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为由提起了公诉,可是侯卿以及辩护律师均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侯卿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1、侯卿的辩护律师认为,侯卿之前就被张志奇逼着用鞋底连扇了20个耳光,事发时又是在被张志奇带人围堵,被张志奇连扇5个耳光后,才迫于无奈进行的自卫反击。 其实律师的话没错,这起事件是张志奇引发的,而侯卿如果不反击,那将来的日子肯定更不好过。 虽然侯卿将张志奇打致重伤,但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危害的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且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同时意见还指出,在认定防卫是否过当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因此,侯卿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2、可是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有不同意见,这两个法院均认为: 第一,张志奇带人围堵侯卿,且扇了侯卿5个耳光的行为的确违法,侯卿被逼无奈进行自卫反击这也没有问题,的确符合防卫的特性。 但是张志奇的那5个耳光,这并不会给侯卿造成严重伤害,事实证明侯卿也并未因此受伤。 第二,侯卿是练过武的,他应该知道自己的拳脚要比普通人的重很多,他也应该知道打人体哪些部位只会疼痛,不会真正受伤。 可是侯卿一拳打瞎了张志奇的一只眼睛,致重伤二级,这伤害结果显然是不对等的,所以侯卿的自卫行为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因此,一审和二审法院均侯卿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有期徒刑4年。 3、再审法院作出了不同的认定: 侯卿在面对张志奇等人的围堵,以及张志奇的5个耳光时,出于自卫的目的进行反击,的确具有防卫的特性。 但是侯卿在反击时未能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力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致张志奇重伤,所以侯某的行为也的确属于防卫过当。 最终,考虑到张志奇是这起冲突事件的引发者,再审法院酌情改判侯卿犯故意伤害罪,刑期改为2年,与盗窃罪一并执行2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最后,有人认为正当防卫中的门道太多了,普通老百姓只知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所以如果不想承担法律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挨打不还手。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我刀子只要拔出来了 你就不能防卫,因为侵害过程已经结束了,然后我再插进去一刀 ,这时候你可以防卫 ,但是我迅速拔出来了 ,你又不能防卫了 ,各位 ,是这意思吧 ?
以结果推论过程![捂脸哭]按法官的推论的话,监狱里边狱霸肯定不会对别人造成严重伤害,更不会危及其生命,所以没必要反抗,不存在正当防卫!
未确定对方要打死你之前不能还手,哈哈哈
应该要考虑正义而,法不对不法让步,还有对社会的影响,如文中的狱霸,只要是真实的常常欺凌别人,那么被人打死了对社会也有利,就会告诉社会作恶被打死了也是白死,那么以后就无人敢作恶了。
别人打你一巴掌用了25磅的力量,你还击也不能高于25磅,否则就算防卫过当。另外你还必须确定对方是不是会继续打你,如果对方打了你一巴掌后就不打了你再去还手就有可能判你寻衅滋事或者互欧。
狱霸怎么判?谁伤谁有理?
能说法官说的话是扯蛋吗,法官办事能掌握力度大小吗?
应取消了正当防卫,因为这是个假命题,谁也做不到。至于挨打了,自认倒霉吧。
这是在保护狱霸,应该算正当防卫
为什么有狱霸存在?不是有段时间严打吗?
说了一大堆,就不说为何会有狱霸。
监狱长不判刑吗?玷污了监狱的良好风气,没有管制好狱霸导致五好监狱称号没了
监狱里有狱霸,监狱没责任吗?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啊
你要等它们打死你以后 ,打死它们才算正当防卫 !
首先狱霸是谁定性的,在狱中有什么劣迹,为什么可称覇,其次这次争斗的原因是什么,伤害结果是什么,这些弄清了就可定责。
正当防卫还看伤害成度,不好把握,重了不算,轻了就被别人打死了,只能不还手
互殴!
是哪一年,广东遣送站管理人员指使被遣送人员打死了一个大学生,才揭开了收黑钱强制遣返有证人员的黑幕,一年五百万以上的非法收入
这才是:狱霸打你无人管,狱霸群殴你无人管,狱霸横行你别管,打了狱霸判你刑
不是说武术不能实战吗,怎么又说能实战了
自卫反击怎么可能想到结果,搞笑!妥妥的自卫还击啊
那个法官就是个奇葩,按他这个罗辑,那狱霸在打他人5个耳光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万一遇忘个有武功的人,你去欺侮人家,人家反击可能会要了你的命,从而狱霸应该不能一开始就动手,而只能打嘴炮!
日本人再来犯,还不还击我们得先问法院!
怎么没人问一下为什么在监狱里会有狱霸呢?没人管吗?狱警就没有事了吗?
狱霸听起来都违法了,莫非后面有人?
狱霸的存在就是监狱管理人员失职
支持干他
监狱应负主要责任
应该以“对社会危害是否减轻”来判定是否正义。独霸残废后无法对社会造成危害,这是好事
这正当防卫就是个坑啊,对出拳的力度都要先量一下。
俗语说:打狗要看主人。这个狱霸可能是有主人的
这样的监狱设的还有意义吗?进入了监狱,应该是把这样的恶人改变成孙子才对,在社会上横行霸道,进笼子里面了还是狱霸,等到哪天又出笼子了,还不是一样?
同一本法律各人理解不同最后法官说了算。
后来那个狱霸服了没?
监狱也应该进行评定,对于存在狱霸行为的,管理方应评为不合格。
狱霸就不知候是练过武的?正当防卫没错!
判的防卫过当,判二年,判的没法毛病,哪有一个好的人,判4重,情节有还击反抗必要,那个狱霸报应活该,打瞎一只眼不判,今后社会都以防卫伤人后患无穷,量刑适当会有好的社会效果,
“防卫过当”本身就不好界定,凡事应遵循前因后果这才合理。
还TM以武犯禁,狗屁AI
把这些法官送进去住一段时间,好好体验体验。
众所周知武术都是花架子,跟街头斗殴没啥区别,所以用拳击打跟对方扇耳光是同等的伤害等级,当然属于对等反击,怎么就不算正当防卫了?
防卫时能够控制气度吗?是不是主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死?
扯蛋!要求正当防卫时必须不能防卫过当就是对正当防卫的苛刻要求!人在情况紧急时不可能保持冷静的判断,只要是对方寻衅滋事就不该有防卫过当这一说法。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无事生非者在寻衅滋事时能够想到可怕的后果
为什么还会有浴霸存在?
那就不要正当防卫了,门槛太高不不好进。不如取消了。这个就是鸡肋条文:食之无肉弃致有味。
只要行凶够快,受害者就不能反击[思考]
法官需要下基层,
那么牛逼为什么自己不做狱霸[得瑟]
谁有礼谁有理。
MD,监狱里的狱霸应该按黑社会论处,应该给予打击,难道还要默认或鼓励这种现象的存在?
没有狱警的支持吗?
好汉难敌四手,饿虎还怕群狼,事实上学过武术的人也怕对方人多一拥而上,也正是因为学过武术知道一招制敌是最小代价的手段。但法罐是个QQ书呆子,没办法。
都在监狱服刑了、还称王称霸、活该弄瞎了一只眼!
那个监狱里的狱差都要开除。这些狱霸牢头他们不知道吗?自己工资拿了不想干活,让这些犯人自己管犯人。
我觉得应该让法官在上岗前做个实习,先入狱三个月,当然了不是以犯人的身份。
大天位巅峰,会御尸、御虫,还会占卜,也敢惹简直是不想活了
狱霸?这年头还有牢头狱霸?我特么呆了三年半,里面别说牢头狱霸,骂人都要扣分。
弄不懂,,,,
先躲服软,用手挡,放低身子求饶。再打就抱头然后乱打。这总能算正当防卫吧!
候卿啊,尸祖都敢惹,这揍挨得不冤
狱霸之所以能成为狱霸!呵呵!原来真有背景
就那明眼说瞎话
斗老老实实在里面,最好都别出来。
法官进号子去,立个规矩
打!应该狠狠地反击!!
这是正当防卫
这样想的人怎么能当法官?大家应该排队去煽他耳光
先撩者贱
打架还得先计算一下用多大的力量吗?你们这些个法官真是迂腐教条的混蛋,有这样执法的吗?
呵呵呵!
死的一点不冤!
当别人限制你人生自由时。不能反击防卫,当把你捆绑或者禁锢你没法反抗时,你可以正当防卫了。
狗屁不通的一群法官,难道让人打死了才可以自卫吗???
不被狱霸欺负,那你这局子不是白蹲了吗?
这就是当年赵长军为什么宁肯挨打也不还手的原因了,只是名誉受损而已,不至于坐牢和影响后代上学考公。
不应判刑
解释吗!你懂的!
正当防卫,张几次纠集众人围堵侯卿且打耳光
一拳打爆眼睛,构成重伤,反推,没有这防卫性一拳,对方会不会在某个时间段某个地点会一招干废他?
什么鬼地方!还是狱霸!
狱霸这么不经打的吗?[红脸笑]
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快要被打死了。二,法院认可狱霸的存在。话说路人吐你一口痰,你打了路人一拳,打成轻微伤,法院会怎么判?
感觉这个案子主观意识
监狱方面呢?明知有狱霸存在,听之任之?
这法官脑子有问题,法律规定现在是无限反击,请法官下来,我带领五个人围殴,法官大人你怎样做,我们就照办
怎么看?看法官啊!
包庇纵容罪
学会抗揍
祝它们未来天天挨耳光
俄.乌互殴
你们忽略了核心问题,侯练过武,他知道怎样报仇而不致残,但是他却选择了致残。昆山龙哥为何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是那是恶霸欺负普通人,而把普通人搞出了应激反应,普通人没得选。
扎你一刀这叫侵害,拔刀这叫中止侵害。你再反抗就是防卫过当!
一人对多人的防卫,只能一招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才行,不然只能招来更激烈的报复
发屁,欺侮人
监狱中为什么有狱霸?狱霸是狱警的分身,打狱霸等同于打狱警!
狱霸不是很暖心吗?冬天没有浴霸那可不敢洗澡~
最好把法官都拉去判两年,让他们尝尝狱霸的滋味
一审法院的意思候被打聋了才可以打张打瞎。
姐姐,这是你的不对了,悟空要吃我只不过是个构思,还没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你有凭有据,再定他的罪也不迟
请问法官,你能保证五个耳光就结束了吗?他如果再打五十个,五百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