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车行买车,车行给女子介绍了一款车子,售价23万元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4-11-25 11:00:07

河南郑州,一女子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车行买车,车行给女子介绍了一款车子,售价23万元,因为朋友介绍,所以可以优惠1万元,于是女子便买下了这部车,可是几个月后,女子想要卖掉这辆车,询价得知竟然只值四五万。

李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在某二手车行买了一部创维新车,对方告诉李女士,车子原本售价是23万元,因为是朋友介绍,所以,可以优惠1万元。

于是,李女士就交了12万元首付,又贷款10万元买下来了这部车子,开了10个月后,李女士打算把车子卖掉。

随后便来到一家二手车行,对方告诉李女士,这部车子价值四五万元,李女士感到很不可思议,怎么会这么便宜,自己是花了20多万买的。

于是,李女士就上网查看了这部车子的型号,发现官方售价确实是12.98万元,气愤之余,李女士来到这家二手车行质问。

没想到面对镜头,车行负责人表示,根本不是李女士说的这样,这部车子因为配置高,所以卖给她是15万元,开的发票也是15万的,多出去的这部分钱,是按照李女士的要求,打给了第三方,现在愿意配合到派出所去解决。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场购车风波涉及到了诸多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价格欺诈方面,如果车行确实是以远高于官方售价的价格将车子卖给李女士,并且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价格信息,误导李女士做出购买决策,那么车行的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李女士能够证明车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她有权要求车行给予相应的赔偿。即李女士花了22万买的车,那么三倍赔偿就是66万元。

其次,在发票开具的问题上,车行称是按照15万元开具发票,并且说多出去的钱是按照李女士的要求打给了第三方。这里就存在很大的疑点,如果真如车行所说,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及到虚开发票以及不正当的资金流向问题。

虚开发票是严重违反我国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旦查实,车行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所谓按照李女士要求打给第三方的说法,车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否则很难让人信服。毕竟,在正常的购车交易中,款项的流向应该是清晰、规范的,不应该出现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

再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讲,李女士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她有权知道所购买商品的真实价格、配置等详细信息。

而车行在销售过程中,如果没有如实告知这些信息,无疑是侵犯了李女士的知情权。消费者在自身知情权受到侵犯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进行投诉,要求车行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赔偿。

在这场购车风波中,李女士和车行到底哪一方说的是真的,这场风波最终会如何收场,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希望法律的公正能够还双方一个合理的结果。

最后,提醒着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多做调查了解,不要轻易被所谓的优惠等说辞所迷惑。同时,也告诫着各个车行以及商家,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否则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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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5 15:09

    这智商也没谁了!买车前不会上懂车帝查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