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老人瘫痪,一直是养女伺候,老人给她1块玉和20枚古铜钱,不料,老人去世后,亲生女儿和养女说:我不争其他财产,却将玉和铜钱骗走,后又拿出遗嘱,偷偷把老人房子和门面过户自己名下。养女发现后,一气之下告到法院,要平分父母遗产,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陈树发和王琴结婚很多年,一直没有孩子,两人尝试了各种办法,也没有动静。
后来,听老人说,不如去抱养一个孩子吧,说不定还能引来一个。
两人抱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在1984年5月抱养了一个女儿,取名陈蓉,对她视如己出。
两年后,王琴突然怀孕了,这让夫妻俩欣喜万分。
后来,王琴生下了小女儿陈悦。
陈树发和王琴对这俩孩子一视同仁,将她们抚养长大。
后来,陈蓉在邵阳市生活,而陈悦则去了株洲工作和生活。
2020年,一个噩耗传来,陈树发因为意外事故去世了。
这个消息让一家人悲痛万分,而王琴更是难以接受这一残忍的现实,竟然病倒了。
而陈树发去世留下的遗产,两姐妹都选择了放弃继承,由71岁的王琴一人继承。
王琴瘫痪在床,陈蓉一直陪在身边,悉心照料,因为陈悦在另一个城市,她就一个人承担了这份重担。
王琴看到大女儿如此尽心尽力的照顾自己,心里很是欣慰,她心里一样疼爱这个女儿,就把自己珍藏的一块玉和20枚古铜钱给了陈蓉。
2022年11月,王琴因病离开了人世。
陈蓉和陈悦在亲属们的帮助下,给母亲料理了丧事。
母亲去世后,陈蓉一直沉浸在悲痛中。
这时,陈悦回来了,她安慰姐姐,劝她不要太悲伤,以后,这个家就只有她们姐妹相互依靠了。
听到妹妹这么说,陈蓉心里还挺感动的。
陈悦泪眼汪汪地说:咱妈是不是给你一块玉和20枚古铜钱呀,你把它给我吧,我想留个念想,姐,你放心,别的我不要,我不会争其他财产。
陈蓉心里一酸,她想父母去世了,妹妹毕竟是他们亲生女儿,想留个念想,她也理解。
于是,陈蓉便把玉和铜钱给了陈悦。
说起父母的点点滴滴,姐妹俩还一起流下了思念的泪水……
然而,陈悦从姐姐那离开后,便拿着打印的遗嘱,将母亲王琴名下的房产和一间门面都过户到了自己一人名下。
很快,陈蓉就知道了妹妹将房产据为己有的事情,她是又气又伤心,妹妹居然骗了自己。
那一刻,陈蓉心里非常痛苦,父母一走,在妹妹心里自己到底是抱养的,她可能认为自己不配继承父母遗产,可是,这么多年的亲情难道都是假的!
陈蓉认为自己虽然是父母抱养的,但是,从小到大,父母对自己都是视如己出,和亲生女儿是一样的,那么,遗产自己也该继承一半。
于是,陈蓉将妹妹陈悦告上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平分遗产。
1、陈蓉是被收养的养女,她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典》第110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本案中,陈蓉在出生时就被陈树发和王琴抱养,当亲生女儿抚养着。
周围群众都知道陈蓉是收养的,而且,陈树发和王琴收养陈蓉时,《收养法》还没有颁布。
所以,法院认定陈蓉和陈树发、王琴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陈蓉是王琴的法定继承人。
2、陈蓉认为,陈悦出示的打印遗嘱应当无效。
《民法典》第1136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陈悦拿出了一份打印遗嘱,说是母亲王在2020年9月立的遗嘱,遗嘱上面有王琴的签名和按的手印。
而后,陈悦还提交一张王琴签名按手印的照片,照片上只有王琴一个人。
法院认为,这张照片没办法证明陈悦已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把遗嘱内容告诉了母亲王琴。
而且,打印遗嘱应该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可陈悦提供的遗嘱只有王琴的签名和手印,没有现场见证人,也没有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这份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因此,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院认为,陈悦提供的打印遗嘱无效,所以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虽然,陈蓉是养女,但她对父母尽到了赡养责任,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最后,法院判决:陈蓉和陈悦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王琴名下不动产和银行存款。
陈悦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