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都不敢这么拍!广东东莞,一名女子醉驾被查获,交警把她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大白啊 2024-11-21 11:26:19

电影都不敢这么拍!广东东莞,一名女子醉驾被查获,交警把她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万万没想到,第2天检测结果显示,她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这太匪夷所思了,一查医院监控,真是不敢相信。

黄爱菊开着她的玛莎拉蒂,狂奔在凌晨1:45分的街头,仿佛是唯一醒着的时间。 那种风驰电掣的快感,让她发出肆无忌惮的尖叫,如同破晓前的曙光,打破了夜的寂静。 夜风呼啸,带着一丝凉意,掠过她的面颊,如同情人的呢喃,在她的耳边轻拂而过。

街道人迹稀少,昏昏欲睡的城市,被她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惊醒。惊恐的看着这个在酒精的刺激下,放浪形骸的女子。 像是在寂静的城市上空拉响了警报。那是一种警告,是一种挑衅,也是一种傲慢。 她在夜色中疾驰,那肆意的笑声和放纵的行为,无不昭示着她的华丽与自由。 她在这漆黑的夜里,她如同一道闪电,惊艳而耀眼。

可乐极生悲,黄爱菊被交警拦住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她的测试结果为162mg/100ml,她是不折不扣的醉驾。 按照规定,黄爱菊被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可除了值班医生,医护人员都下班了,只能第二天进行检测。 可在漆黑的夜幕掩盖下,一个黑影潜入了医院,即将发生一幕难以置信的故事。 可以说,最天马行空的编剧,都不敢写出这样的剧本,最富创意的导演,都拍不出这样的电影。

第二天,当交警去医院取化验结果时,准备据此给黄爱菊定罪时,顿时惊呆了。 黄爱菊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 交警第一反应就觉得不对劲,昨晚不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他们根据黄爱菊的状态,都能判断出她是醉驾。 这个血液检测结果,简直是挑战了交警的经验和判断,他们毫不迟疑的报了警。 警方人员赶紧调取了,当晚血液检测室的监控,画面出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让一切水落石出。

只见,凌晨4:45,一个身穿白大褂,乔装打扮的男子,偷偷摸摸来到血液检测室,把黄爱菊的血液样本,进行注水稀释,这就是为何检测结果为0的真相。 而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帮妻子脱罪的丈夫。 事情一经曝光,舆论哗然,对黄爱菊的丈夫褒贬不一。

有人觉得,黄爱菊丈夫是好丈夫,不忍心看妻子锒铛入狱,铤而走险帮她走出险境。 有人觉得,她丈夫是在害她,不让她吃一次苦头,她早晚在醉驾后车毁人亡。 还有人质疑,黄爱菊丈夫,是怎么穿着白大褂,潜入医院检测室重地的?是有人给他提供方便?还是他胆大妄为,钻了医院管理的漏洞? 我们对黄爱菊丈夫的行为不做评判,让我们来阐述一下这起让人大跌眼镜案件里的法律问题,引以为戒。

1、黄爱菊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入刑定罪。 《道路安全法》醉酒驾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话,造成人员的伤亡或财产的重大损失,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终身都不可以取得驾驶证。 在没有出现重大事故时,黄爱菊被吊销驾驶证,拘役6个月,罚款2000元,五年内,她无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黄爱菊丈夫构成破坏证据罪。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第四条规定: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黄爱菊丈夫无视法律,以身试法,竟然潜入医院,稀释血样,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监控拍摄下他的罪证,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如果值班医生拿了黄爱菊丈夫的好处,给他提供方便,则构成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具体到本案,很显然,医院重地,有值班医生,有夜班保安,他们不可能形同虚设,让黄爱菊丈夫如入无人之境为所欲为。 除非他们收取了贿赂,给提供了方便,里应外合,做出如此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应该严查到底。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自己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还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和公共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生命和财产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酒后驾车,是对生命的无视,对法律的亵渎!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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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1 18:59

    杀了

  • 2024-11-21 17:39

    这下好了,伪造证据,答不到标准也强行达标了

  • 2024-11-21 18:33

    一家子齐齐整整进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