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买房,买了个寂寞?9月26日,上海男子相中了一楼带院的房子,火速凑齐了8000000元房款交给卖家,然而,在办完手续之后男子发现这个房子10多年前死过人,要求房东退回800万的房款,不料,原房主反诉,让男子把欠的100万房款补齐,法院判决让男子傻了眼! 上海,这座机会与风险并存的超级城市,有的人很快发了财,但也有人可能瞬间一贫如洗。 林振本想在上海滩寻得一处安身立命之所,结果却掉进了一个巨大的信息黑洞,800万打了水漂,换来的是无尽的官司和心塞。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林振相中了一套位于浦东新区的一楼带院子的住宅开始说起,对于在钢铁森林里打拼的人来说,拥有一方小院,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林振也一样,他憧憬着在院子里养花种草,过上悠闲的退休生活,和房主方波几番交涉后,双方很快敲定了这笔交易。 林振把八百多万都交了,房产证也拿到了,他本打算开启全新的生活篇章,却突然接到一个让人措手不及的消息,瞬间把他的好梦全给打破了。 林振得知,他多年前买的那栋房子里,以前有人从楼上摔下来过,一个在8楼安装空调的工人,不慎跌落,当场死亡。 这个消息让林振如遭雷击,他赶紧找方波沟通,可方波一口咬定自己根本不清楚这事儿,林振当然不信,开始四处打听,经过多番核实,那起跳楼事件确实是真的。 2007年12月的一天上午,工人从8楼坠落,掉进了一楼的院子里,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人虽然伤得挺重,但人还没断气。 一楼没人,急救人员只能翻过院墙,把受伤的工人救出来,赶紧送医院去,然而,最终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工人刚到医院时,就已经没有了呼吸。 大家都是,“凶宅”这个词,在老百姓心中有着特殊的含义,比如,平时说的“闹鬼”房子,其实就是指那些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子。 这次楼垮事故,关于它是不是“凶宅”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林振觉得方波有意隐瞒了房子的问题,这算欺诈,所以他想取消合同,要回那八百多万的买房钱。 他搬出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认为方波的欺诈行为导致他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了合同,但方波坚决否认知晓坠楼事件,他坚称自己没有欺诈行为。 他告了林振,要对方给剩下的100万房钱,还要对方赔他因为晚付款造成的损失,他认为,林振是看到房价下跌,才找借口毁约,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林振提供的证据主要是一些证人证言,证明坠楼事件的发生,而方波则拿出了购房合同、收据、房产证等,证明交易的合法性。 然而,法院的判决,让林振傻了眼,法院判定,工人从高处坠落是意外事故,不算作非正常死亡。而且,事发时方波并不在场,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此事。 这事儿都过去十多年了,方波还一直住在那房子里,说明对房子的影响已经不大了,所以,法院没同意林振取消合同的要求,还判他得付剩下的100万房钱。 法院没有同意方波提出的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要求,毕竟,坠楼事件确实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了一定影响。 这次事件让很多买房的人心里一紧,信息不对称,是房屋交易中的一大隐患,买房,可不是买白菜,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容不得半点马虎。 买房子之前,务必仔细调查清楚,不要只听信中介或卖方的一面之词,要多方打听,了解房屋的历史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对于卖方来说,也要诚信交易,主动披露房屋的重要信息,避免日后纠纷,毕竟,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可以在合同中加入一些补充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若房屋有严重问题,买家可以退掉合同,还能要求赔钱! 参考信源---”男子花800万买的房子竟是“凶宅” 房屋曾发生工人坠楼死亡事件,法院驳回其撤销合同请求---2024-09-26 10:23:15 和讯网[心]
买到不好的房子从买入手就开始心塞和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