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超作为外卖小哥在想要乘坐电梯上楼时,被一家人以电梯内太挤为由阻拦,不让他上来,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对方又吵又闹,将张超推出了电梯,电梯内还有一个小孩子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素材来源于:醒目视频
张超是一位外卖小哥,他接到订单后快速到店家那里取好餐,就赶往某小区。
幸好该小区有电梯,因为楼层比较高,要是直接爬上去,那可就误时间了。
不过当他到电梯口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几个人,电梯内还放了一些东西,不过装他一个人还是没问题的,于是就想进去。
而这时有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叔,却站在电梯入口那里不动,张超也没有多想,他就侧着身子想进去。
可这时,大叔左边的一个年轻人,直接就把张超给推了出来,嘴里还骂骂咧咧的。此时,门口站的大叔也开始发话了,说:“进来不了,你还进。”
张超这时还没有意识到他们不想让自己进去,还在理论说:“这么大的空间,再装我一个没问题的。”
可是这两人同时向张超嚷道:“载不了就载不了,你朝里面来也载不了,赶紧出去。”
这时,张超才发现原来他们是不愿意让自己上,心中有点火气了,说:“电梯都是公用的,你凭什么不让我上?”
这时另外一个老阿姨在里面也发火了,同样是骂骂咧咧的,就是不让张超上。
张超偏不答应,说:“我给上面的住户送餐,你怎么不让我上了?人家客户也是交了电梯费的呀,我为他服务,我怎么就不能坐了?”
这时这三个人同时向张超骂去,反正一句话就是“你就不该上,我们里面装不了”,也不说更多原因。
这时,张超才朝里面看了一下,难道这是一家人吗?五个人就有三个人在吼自己,如果不是一家人,怎么这么齐心呢?
另外两个人是一个几岁的小孩子和一个年轻的女子。这样看来是一家五口呀。
看得出来,小孩子手放在嘴里不停地咬,可能他被这样的场景给吓坏了吧,但是张超也顾不了这么多呀,时间太赶了,不坐电梯怎么办呢?于是还要朝里面挤。
这时那个年轻的男子,直接放下包包,说要打张超,结果张超也不示弱,说:“你来呀,你来呀。”
结果这一幕被外面等电梯的人给拍了下来,并且让张超不要争论,别伤了自己,不划算。
当然,拍下这一幕的人也赶紧把画面发布了出来,我想问问大家,这种张超乘电梯,你们那里允不允许坐呢?
有人就说不允许呀,他又没交电梯费,为什么让他坐呢?这种电梯费用全是小区的人员平摊的,所以不该让他坐,应该让他爬楼梯。
也有人说电梯嘛,就是为这些住户和住户的客人、朋友所提供方便的,虽然张超不是住户的家人和朋友,但他是为住户服务的呀,理论上应该让他坐才行。
还有人说这家人虽然赢了,但是却输了,带着小孩子能够这样驱赶张超,说明他们的三观还是不大好,这样会影响孩子的教育。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电梯作为共有部分,其使用规则通常由业主共同决定,但这种决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张超进入小区送餐,是基于与小区内住户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向特定住户的送餐义务。
在电梯空间尚有容纳可能且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和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这家人阻拦张超乘坐电梯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虽然小区电梯的使用费用可能由业主分摊,但不能以此为由一概拒绝外卖人员使用电梯。
3、张超的送餐行为是城市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在合理范围内应被允许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这家人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张超的平等使用权以及妨碍其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张超因无法乘坐电梯导致送餐延误并遭受经济损失,比如被客户投诉罚款等,在有证据证明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其有权要求这家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件事,你怎么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