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北上广深打拼的湖南老乡吗
陈武谈房产
2024-11-20 16:06:01
2024年11月18日公积金新政:
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二、单身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三、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四、我市 A、B、C、D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五、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理解:
1、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首套、二套的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公积金二套最低首付比例40%调整为20%;组合贷首套最低首付30%,二套最低首付40%调整为首套、二套均最低首付20%。(不含商转公)。
2、单身职工买二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仅限购买新房,不支持二手房。
3、异地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不限异地城市),支持新房公积金贷款,不支持二手房和商转公。省内异地的参照省公政策。
4、我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正常缴存1个月(不受缴存12个月时间的限制),购买首套房最高可贷贷款额度的4倍。
5、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起执行,11月25日前进窗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6、市公积金中心按通知执行,省公目前还没发文,等待执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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