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2024年6月,浙江,一位老人擅入他人正在装修的住宅捡拾纸箱,结果不慎

阿智通鉴 2024-11-20 15:21:03

天理何在?2024年6月,浙江,一位老人擅入他人正在装修的住宅捡拾纸箱,结果不慎坠亡,不料老人亲属竟向屋主索要76万元的巨额赔偿,老人家人称:"屋内未设安全警示"。屋主不解反问:"我家正装修,他擅自进入捡纸箱摔亡,为何要我承担责任?"然而,法庭最终的裁决却出人意料!   黄先生在去年年底贷款购入了一栋位于城市新区的独栋别墅。春节过后,便开始着手别墅的装修工程。   事发那天是个阴天,收废品的张老伯在经过黄家别墅时,注意到院子里堆着不少纸箱。他记得前几天遇到黄先生的父亲时,曾经问过是否可以收走这些废纸板,对方也很随和地说:"有的话就随便拿吧。"正是这句看似普通的允许,为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随后张老伯便走进院子,开始收集纸箱。当时院子里还堆着一些建筑材料,地上有不少碎石和灰尘,路面并不平整。也许是因为年纪大了,视力不太好,也可能是阴天光线不足,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个被木板凳随意遮挡的深井。当他弯腰去捡起靠近井口的一个纸箱时,重心不稳,一个趔趄就跌入了深井之中。   工人们听到声响赶来时,发现张老伯已经倒在井底,情况十分危急。他头部受到重创,身上多处擦伤,呼吸微弱。工人们立即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黄先生得知消息后也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回现场,陪同救护车将张老伯送往医院。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采取了一系列抢救措施,但可惜的是,由于伤势过重,老人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起意外很快演变成一场法律纠纷。张老伯的家属在悲痛之余,开始追究事故责任。他们认为,黄先生作为房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重不足要负主要责任。设备井这样危险的地方,居然只用一个板凳来遮挡,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简直是严重的安全隐患。他们提出了76万元的索赔要求,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   黄先生则感到十分委屈。在他看来,自己家正在装修,本就不是对外开放的场所。张老伯擅自进入收集废品,发生意外,为什么要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况且当时自己并不在场,也没有邀请张老伯进入。他觉得这笔赔偿金额太高,完全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为此,他还专门咨询了几位律师朋友,希望能够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警方的调查为这起纠纷带来了转机。通过走访取证,警方不仅确认张老伯此前确实征得过黄先生父亲的同意,还发现这并非张老伯第一次来黄家收废品。之前装修期间,他就来过好几次,每次都是经过允许的。这些证据让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改变:老人并非擅自闯入,而是得到了事实上的允许。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了事发现场的情况。他们还调取了当地建筑施工规范,对设备井的安全防护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   同时,法官也走访了小区其他业主,了解张老伯平时收废品的情况。经过多方取证和反复论证,法院认定:虽然张老伯进入施工现场时确实存在一定过失,但作为房主的黄先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明显不足,未能尽到必要的安全提示和防护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黄先生承担70%的赔偿责任,需赔付53万余元。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即便是在装修施工期间,房主也负有保障他人安全的基本义务,特别是对于已经默许进入的人员。简易的防护措施和缺乏警示标志,是导致这起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这个案件的判决在当地引发了广泛讨论。一些人认为判决过重,认为老人自己也应该对自身安全负责,不应该把主要责任都推给房主。他们担心这样的判决会助长一些人铤而走险的心理。   但也有更多的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即便是施工现场,也应该设置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对于那些经常需要进出的人员,更应该做好必要的安全提示。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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