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摊贩被多名执法人员控制住双手架走,他一边反抗,一边对着周围群众大喊,帮我录视频。有人吐槽城管执法太暴力,城管执法人员解释:摊贩在加油站入口摆摊,安全隐患太大,他们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
小倩和室友吃腻了学校食堂的饭菜,下午课程结束后,她们来到学校门口买点小吃,感受一下街边的烟火气。
还没走到夜市摊前,小倩就听见有人大声喊着:帮我录视频。
循着声音望去,小倩看到了4个执法人员押送着一名摊贩,往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这名摊贩一边使劲反抗,一边大喊着让人给他拍视频,很显然,摊贩是想让大家帮他留下城管暴力执法的证据。
从现场来看,摊贩的手被城管执法人员牢牢控制住,他的反抗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听到摊贩的求助,看到城管执法人员这么暴力,确实有不少的热心人,帮忙录下了这一幕,还把视频发布到网络上。
据了解,该商贩经营的地点在加油站入口,加油站对面是一所职业学院,这里的顾客主要是学院的学生。
视频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记者介入调查后,当地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摊贩占用市政道路,而且在加油站的入口处,因为有明火操作,非常危险,一旦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城管人员称,他们之前就接到周边群众的多次投诉,经过对摊贩的多次劝导,劝说了十多天,结果这些摊贩就是不走,为了当地的安全,他们只能对带头的摊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这一次他们是联合公安一起进行处理,对涉事摊贩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城管执法人员也非常肯定的表现,他们全程没有动手,他们全程都有执法记录仪,只是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而已。
从视频可以看出,确实是4个身强体壮的城管执法人员押送着这名摊贩,身后确实有几个警察在维持秩序。
城管执法人员说的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但是他们的行政强制措施只有扣押财物,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一说,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点太过分呢?
公安机关就在跟前,他们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呢?看到城管执法人员违法限制摊贩的人身自由,他们竟然无动于衷,还帮忙维持秩序。
对于这样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摊贩占道经营,确实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城管执法人员对摊贩进行劝离,这是职责所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对于小商贩或者摆摊者的占道经营行为,城管应当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
摊贩在加油站入口经营,还有明火,其危险程度不用多说,搞不好就会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城管执法人员,确实应当对摊贩进行劝离,多次劝说无果的,城管可以给予罚款或者没收经营物品,这都是城管的权利。
但是,城管直接把人架走,这样的做法有点太过分,属于暴力执法。
2、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假,但城管没有这个权利。
《行政强制法》 第9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行政处罚法》第16条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强制措施确实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但这只能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也就是说,城管确实劝离无果后,可以报警让公安机关强制带走摊贩。
城管的职权只限于扣押财物,或者罚款处罚,限制人身自由不仅是越俎代庖,更是行政越权的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
3、城管这样的行为,达到了执法目的,但也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不只是需要结果合法,更需要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用违法的方式,即便是达到了合法的目的,这样的做法也是容易被人诟病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提倡文明执法,在行驶公权力的同时,更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处罚人心服口服。
对于这样的执法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