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老人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手机被强行开通了第三方业务,充值100元没几个月就多扣了60元。老人以为自己手机中毒了,于是报警求助。万万没想到,老人竟然只是98万名受害者中的一员。目前,涉案人员均已被判刑,涉案金额高达347万元。
(来源:九派新闻)
2023年初,李大爷在营业厅买了部老人机,然后办了张电话卡。当时营业员还向李大爷推荐了一些套餐,但被李大爷拒绝了,因为李大爷平时就用微信俩聊天,然后看看短视频,家里又有网络,所以只需要最基本的套餐即可。
李大爷在电话卡中充值了100元,本以为能用大半年的,可才短短几个月,话费余额就提示不足了,比预期要短了很多。
李大爷也不清楚什么情况,跑去营业厅查询,一查才发现自己的手机订购了一款名为‘梦网短信’的业务,每月扣6元到10元不等的话费。
营业厅人员也不知道这个业务,她向李大爷解释这并非官方业务,可能是李大爷在使用软件或者浏览网页时,不小心点到后自动开的。
然而李大爷十分清楚,除了微信和几个常用软件外,自己手机就没下过其他软件。李大爷怀疑自己的手机可能被植入病毒了,于是报警求助。
万万没想到,李大爷报了警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老人也出现了一样的问题,而且经过警方的调查,已经确定李大爷的手机网络数据指向了一台远在深圳的服务器。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一个惊人信息,全国竟有98万部老人机牵扯其中,有些人甚至都还没发现。
目前,警方已经将幕后黑手张某抓获,据悉涉案金额高达347万元。
而这个张某,曾经是的手机增值服务代理商,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一套可以远程操控手机偷偷扣取话费的代码。
为了获利,张某联系了一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让其帮忙架设服务器。之后又联系了在生产主板的厂家的员工方某,让其将扣款代码植入主板中。随后,这些被植入代码的主板送去了生产老人机的厂家。
为了防止李某占据主导地位,张某找了两名程序员,让他们搭建了手机销售管理系统,可以直接控制扣费,以及屏蔽资费提示,目的是为了让老人机使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
张某等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1、张某等人在手机主板中植入扣款代码,然后让这些主板进入老人机中偷偷扣款,这个行为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何为情节严重呢?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获取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获取其他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那何为情节特别严重呢?
按照规定,比上述规定的数据高出5倍的,即为情节特别严重。
本案中,张某等人通过在老人机主板中植入扣款代码,累计获利347万元,这显然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故应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张某等人在手机主板中植入代码,真正的目的是偷偷扣款,该行为符合盗窃的定义。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他人同意或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他人财物转移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张某等人正式利用植入代码,偷偷扣掉老人机中的话费,然后还删除话费提醒,已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本案的涉案金额高达347万元,这显然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
同时,张某等人是通过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来达到盗窃的目的。
也就是说,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只是盗窃的手段之一。
因此,张某等人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盗窃罪达到了竞合关系,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最终,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30万元;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8万元,其他人也均被判了刑。
最后,有不少网友表示:三大运营商不就是这样操作的吗?为什么他们没事?
还有网友表示:有些给你免费试用几个月,到时候可以退订的那种,人家赌你忘了退订,所以我从来不占这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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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也遇到一次,每月多扣二十元。其实移动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