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第一次到女朋友家,为了表达诚意,讨未来岳父欢心。特意给未来岳父买了2条名贵香烟。岂料,被未来岳父发现,2条烟居然是假的。男子很生气,觉得丢了面子,和女友找到商家讨要说法。商家却说:收款码是我的,烟不是我们店的。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高洪伟第一次去女友刘静家,有点紧张和小激动,第一次上门,当然要给未来岳父岳母买些礼物带过去。
为此,他特意问了女友,他们二老平时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吗?刘静告诉高洪伟:我爸滴酒不沾,偶尔抽点烟,我妈呢,喜欢喝茶。
于是,高洪伟在女友的陪伴下,到烟酒行买了2条名贵香烟,随后,又去买了茶叶等其它礼品。
当高洪伟带着礼品上门的时候,刘静父母对高洪伟很满意,小伙子不但长的帅气,人也靠谱,而且懂礼数。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在刘静父母的强烈要求下,高洪伟还在刘静家小住几日,随后,辞别了刘家二老,带着刘静回到了杭州。
他们走后,刘静的父亲刘占山,觉得高洪伟买的烟太名贵了,舍不得自己抽,想着,不如卖了钱,买点便宜的烟,够抽上一阵子的了。
于是,他在当地找了一家常去的商店,准备把2条烟出售,可商店老板告诉他,这2条烟都是假的。
刘占山回到家后,把此事和妻子王娟说了,并告知妻子,千万别告诉孩子们,怕年轻人火气大,再生出什么事端来,吃点亏就吃点亏吧!
王娟在一次和女儿通话中,没管住嘴,不小心把此事说了出来,刘静知道后,非常生气,这2条烟可是花了1300元买的!也不是小数目了,不能就这么吃了亏。
她让母亲把两条烟寄回来,随后,刘静和高洪伟联系了媒体,并在记者的陪同下,去烟草局查验真伪。
烟草局的工作人员称,这烟一眼就能看出是假的,而且是假的里面做得很差的那种。
随后,刘静和高洪伟找到烟酒行讨要说法,没想到,烟酒行的老板娘称,二维码扫的确实是他们店的,但否认假烟出自他们店里。
随后,老板娘不知什么原因,又改口称,两条烟上面的码不是自己店内的,可能是回收回来的!
老板娘提出退还给高洪伟1300元钱,高洪伟不干,称这2条烟是买给未来岳父的,害他丢了面子,他要求3倍赔偿。
1、烟酒行贩卖假烟的行为是违法的。
《烟草专卖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任何厂家、商店生产或者销售假烟,也就是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等,都是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其处罚,包括罚款缴获商品总价值的20%到50%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高洪伟将此事想管部门举报,烟酒行将面临查处和罚款。
2、买到假烟,该如何处理?
《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第2条规定:国家局专卖司建立12313热线管理机构,负责全国12313热线统一管理。
如果买到假烟,可以直接报警,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相关线索,也可以拨打“12313”举报电话向烟草专卖局举报,烟草专卖局将受理或者派出相关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前往核实。
3、高洪伟有老板娘要求要求假一赔三,有法律依据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高洪伟花了1300元买了两条假烟,商家应该承担赔偿。
老板娘意识到,继续争辩只会让矛盾进一步升级。她心里清楚,自己销售假烟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而且现在媒体也在场,这无疑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老板娘选择了妥协,她声称生意不好做,希望高洪伟和刘静能体谅她的不易,并请求在赔偿方面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
高洪伟和刘静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他们看到老板娘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便决定做出让步,提出假一赔一。
最终,老板娘欣然接受了这一提议,转给高洪伟2600元的赔偿金。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