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一男子娶离异带男孩的女子为妻,不过婚后仅过2年,两人就因家庭琐事办理了离婚,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儿带儿子回娘家后不久,他那所谓的便宜“继子”,竟一纸诉状把其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每个月支付800元的生活费,直到自己年满18岁,最终,法院这么判了。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两年前的春天,杨乐燃的母亲杨秀清带着他,搬进了陈成军的家。那时候,9岁的杨乐燃还不太明白"继父"的概念,只知道妈妈找到了新的依靠。而陈成军是个和蔼的中年男人,虽然不是亲生的儿子,却对这个杨乐燃很是疼爱。他常常带着杨乐燃去公园玩耍,教他踢足球,辅导他的功课。渐渐地,杨乐燃开始习惯叫陈成军"爸爸"。 然而,这个新组建的家庭并没有维持太久。随着时间推移,杨秀清和陈成军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两人在生活习惯、教育理念等方面存在分歧,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不休。杨乐燃常常躲在房间里,听着外面的争吵声不知所措。 终于在去年冬天,杨秀清决定带着杨乐燃离开。分别那天,陈成军默默地站在门口,目送他们远去。杨乐燃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陈成军的眼里似乎有泪光闪烁。 回到外婆家后,杨乐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母亲为了生计四处奔波,他常常一个人呆在家里。学习成绩也因为缺乏辅导而直线下滑。有时候,他会想起和陈成军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心里不免有些酸楚。 随着时间推移,家庭经济状况越发拮据。母亲杨秀清工作不稳定,收入微薄,勉强维持日常开销。眼看着杨乐燃的学习费用、生活费用越来越吃力,杨秀清开始考虑向陈成军索要抚养费。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杨秀清从朋友那里得知,继父对继子女也可能负有抚养义务。这个消息让她看到了希望。她找到杨乐燃,商量是否愿意起诉陈成军要求支付抚养费。起初,杨乐燃有些犹豫,毕竟陈成军曾经对他很好。但想到家里的困境,他最终同意了母亲的提议。 就这样,一纸诉状将陈成军和杨乐燃再次带到了法庭上。庭审中,杨乐燃的代理律师强调,陈成军作为继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杨乐燃共同生活,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他们认为,即使离婚后,陈成军仍应当承担对杨乐燃的抚养义务。 不过,陈成军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不同观点。他们认为,陈成军与杨乐燃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仅有两年多,这段时间不足以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而且在离婚后,杨乐燃已经随母亲回到外婆家生活,陈成军不再对其进行实际抚养。 法庭上的争论让杨乐燃感到困惑和不安。他不明白为什么曾经亲密的家人,如今却要在法庭上争论是否有抚养义务。他回想起陈成军曾经对他说过的话:"乐燃,你就是我的儿子。"那时的温暖和亲切仿佛还在耳边回响。 然而,法律的判断往往需要更多客观因素的考量。法官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最终,法院认定陈成军与杨乐燃并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虽然陈成军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杨乐燃有一定的照顾,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难以认定已经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同时,离婚后杨乐燃随母亲生活,陈成军不再承担实际抚养责任。基于这些因素,法院驳回了杨乐燃要求陈成军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宣判结果出来后,杨乐燃和母亲失望地离开了法院。走出法院大门时,他们意外地看到陈成军正站在台阶下。陈成军欲言又止,最终只是默默地递给杨秀清一个信封,然后转身离去。杨秀清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是一些现金和一张字条:"这些钱是给乐燃的。虽然法律上我们没有抚养关系,但我始终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 这个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僵化,没有考虑到情感因素;也有人支持法院的决定,认为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的纠纷。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案例揭示了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认定的复杂性。法律需要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维护婚姻自由之间寻求平衡。虽然情感上的联系很重要,但法律更多地依赖于客观事实和明确的标准。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组建重组家庭时要慎重考虑。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需要时间和努力来维系。同时,在面临离婚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尤其是继子女的利益如何保障。 无论如何,家庭关系永远是复杂而敏感的。法律可以提供一个框架,但真正的亲情需要用心经营。对于杨乐燃、杨秀清和陈成军来说,虽然法律上的关系已经终结,但他们之间的情感纽带或许还会以某种形式存在下去。毕竟,家庭的意义远不止于法律定义,更多的是彼此间的牵挂与温暖。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这有点太狗血了吧
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抚养义务
如果文章真实。杨秀清的代理律师真的让人费三观。
他应该去找他自己的亲生父亲要钱
你tmd都不和我过,我还要给你免费养儿子,别神经了吧
[doge][doge][doge]
有些不太聪明的长头发人,听了律师的忽悠,就是个猪,也知道自己有理没有。谢谢你们娘俩放过这个男人。
如果杨秀清赢了,以后百分之六十的夫妻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