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往事谈:燕子李三当庭上诉,我是偷不是抢】   1935年,北平地方法院开庭

锦轴坊历史 2024-11-08 15:58:59

【民国往事谈:燕子李三当庭上诉,我是偷不是抢】   1935年,北平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大名鼎鼎的飞贼燕子李三。原告指出,李三不仅盗窃财物,还持枪以暴力逼迫事主家人,此案应系抢劫而非简单偷盗。李三矢口否认,绝没有暴力行为。最终,法院以“强盗罪”判处李三12年徒刑,李三不服当庭大声抗议称:我是偷人家,不是抢人家,我要上诉。 再审时,北平律师蔡礼上庭为李三辩护,指出李三偷窃时没有实施暴力,不应以“强盗罪”论处,他只是个水平较高的窃贼而已,即便顶格判处也就是8年徒刑。为此,李三特地写了一封信,对蔡礼表示感谢,公开发表在《实报》上。 结果,南京高等法院还没有来及对上诉进行批复,李三即庾死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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